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等规定,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管理人,经与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天风证券天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中国证监会已签发《关于准予天风证券天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259号)准予进行变更。
2021年6月10日,我司按照《天风证券天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有关约定于管理人网站发布《关于天风证券天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公告及投资者征询意见函》,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运作方式、产品费率结构、申购相关条款、赎回相关条款、投资相关条款、收益分配、合同终止条款、信息披露规定以及增加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等,并相应修订了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合同变更自2021年8月30日起生效。
自2021年8月30日起,天风证券天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天风证券天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天风证券天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天风证券天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天风证券天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以上法律文件可在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查询,请投资者参阅。
重要提示
1、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个开放期的具体安排详见我司另行发布的公告。
2、本公告仅对《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事项予以说明。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如您需更详细了解天风天盈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相关情况,请登录我司网站www.tfzq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查询。
特此公告。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