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4版)
6、20泛控01
2020年1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应及时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7、20泛控02
2020年2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应及时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8、20泛控03
2020年4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应及时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9、20泛海01
2020年6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应及时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10、20泛海02
2020年7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应及时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1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月,本公司以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一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原通海建设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和中信建投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以孰低为原则),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应当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渤海银行天津分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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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专户中,账号2000646216000117、2002818843000183、2001126053000117为存放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其余账户为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上述账户余额均为募集资金结存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上海泛海国际公寓项目建设,该项目已于2019年2月出售给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实现的效益体现为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大大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2015年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至2016年1月31日非公开发行完成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5,776.42万元。
2016年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5,776.42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5,776.42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到位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投向使用完毕;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投向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上半年)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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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13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独立董事余玉苗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余玉苗因连续任职将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余玉苗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董事会同意增补谢获宝(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人选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增补事项。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余玉苗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余玉苗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玉苗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余玉苗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谢获宝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谢获宝简历
谢获宝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获宝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谢获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13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6月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总金额
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5,589.52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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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1年半年度净利润及净资产29,102.34万元。
三、本次计提的重大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坏账准备
报告期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5,994.51万元,主要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收场外期权结算款,客户已无力还款,出于谨慎性考虑计提减值准备。
(二)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根据自初始确认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对金融资产区分三个阶段测算不同期限的预期信用损失,如发现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债权投资,判定为第三阶段金融资产,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债权投资减值损失8,595.75万元。
(三)其他项目减值损失
其他项目减值损失主要系证券业务融出资金减值损失1,026.4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可能发生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14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 如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至少一天将参会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证券账号、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参会人员所在地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lixiuhong@fhkg.com确定参会意向,以便工作人员提前准备现场健康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9月14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9月14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 凡于2021年9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第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增补谢获宝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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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14日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第1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六、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 系 人:李秀红、邓梦艺
联系电话:010-85259655、010-85259943
联系邮箱:dsh@fhkg.com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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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2.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件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046”,投票简称为“泛海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三)本次会议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