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1-060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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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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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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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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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国家全面落实“双循环”战略,对“两新一重”的投资不减,专业照明行业迎来发展机遇。公司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激发组织活力;持续加大技术创新,加快产品升级及新产品研发;深化自主经营,完善内部管控,持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395.40万元,同比增长5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89.79万元,同比增长68.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89.95万元,同比增长138.42%。公司不仅连续6年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增长,同时也创历史新高。
前期披露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组织架构调整,释放市场活力
2021年上半年,集团公司为了顺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在组织架构上进行相应的调整,成立了五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组织架构更为细分和专业,通过进一步放权,缩短了市场的决策链条,对市场的响应变得更加灵活快速,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组织活力得到释放,带动铁路照明、绿色照明等国内业务板块收入快速增长,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同时,对现有的市场进一步细分,根据不同的需求类型和销售场景对内部资源进一步整合,公司的运营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研发模式助力产品升级
公司继续加大对新光源及新技术应用的研发投入,持续孵化新技术新产品,积极开展LED、激光光源、4G/5G 传输技术、快速无线充电技术等技术应用的研发工作,保证了公司在专业照明行业技术的先进性。
公司通过IPD研发和供应商一体化体系实施联动,快速、低成本、高质量把客户需求转化为产品,2021年上半年新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开发了多款适用不同市场的产品,满足不同市场的客户个性化需求。
(三)深化自主经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供应商一体化管理以及优化产品设计、工艺改进等积极的应对措施降低原材料上涨带来的冲击,产品整体毛利率保持稳定。
面对外部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加大费用管控和优化力度,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在管理机制上进行改变和创新,实现降耗增效。公司把业务分为核心、成长和新兴市场,以不同的业务市场来进行人均目标的规划、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运营效率和人均效率持续提升。
2021年下半年重点工作:
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2021年经营计划开展工作,在以往高业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跨越式的大幅增长。
(1)继续深化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上创新,进一步释放组织活力,开拓新兴市场,加大对成长市场的资源投入,不断提高深挖客户需求的能力,抢占市场。
(2)加大研发投入,夯实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的研发工作,助力产品升级。
(3)持续推进TQM(全面质量管理),实践量入为出的自主经营理念,完善组织运营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力争实现可持续的利润提升。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1-06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报送2021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1-06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潘伟、卢志丹、曾春莲。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1-06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一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88元。截至2014年10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958,431.50元,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
截止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06月11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3,032,25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89元。
截止2020年06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顾问费及承销费 14,282,999.98 元的余额 121,376,999.64 元已存入公司开设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20]02059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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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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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东莞公司”)实施,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在本次增资前,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海洋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5%(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拟将实施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73.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核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已于2019年5月17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9年6月21日注销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账号为75591702711030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资金130,572.72元转入基本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收购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的股权项目由本公司实施。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在本次增资前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财务顾问主办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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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 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差异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原投资计划,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 5,055.31 万元,其中第一年投入1,790.69 万元,第二年投入1,790.69 万元,第三年投入1,473.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上市时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系市场行情变化,公司投入较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
截止2021年0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233,659,886.21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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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已经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4]011211号”《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0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2,764,564.92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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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已经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774号”《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
随着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逐年扩大,为符合公司扩大营销中心的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国内照明业务的发展,公司决定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中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
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375.98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24%,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变更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保荐机构出具了《招商证券关于海洋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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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1-06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1)2021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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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1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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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原因:
(1) 公司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各子公司和行业事业部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扣除明之辉并表因素影响,预计三季度单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5%-45%。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