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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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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33 公司简称:大参林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6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6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500.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35.80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98.25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36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11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111.4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463.27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11,465.91万元。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5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5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325.47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39,174.53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26.52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48.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5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2,569.0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416.97万元,未到期募集资金理财余额为62,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25,126.4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本公司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康王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对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能扩大公司营运中心面积,整体提升在物流、办公等方面的营运能力,是公司整体经营需求的有益补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9年6月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0年6月1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年7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19年8月使用了18,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7月10日将上述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7月1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计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使用了3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7月9日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新零售及企业数字化升级项目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构建公司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化的智慧管理体系,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 南宁大参林中心项目

本项目主要作为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员工配套宿舍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在广西的运营能力、物流配送能力,为广西市场提供良好的中后台支撑体系,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广西的连锁门店布局。

(3) 汕头大参林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粤东运营中心)

本项目主要作为公司在广东省粤东地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在广东省粤东地区的运营能力、物流配送能力,为粤东市场提供良好的中后台支撑体系,有利于加快公司在粤东地区的连锁门店布局。

(4) 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本项目主要作为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能力、物流配送能力,为江西市场提供良好的中后台支撑体系,有利于加快公司在江西地区的连锁门店布局。

(5) 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

本项目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广东省的物流配送能力。

(6) 老店升级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改善门店形象、提高门店辨识度,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对门店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7)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20,036.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0年11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说明。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3之说明。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5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合计3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3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6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银行授信情况: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合计3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 是否有反担保:否

2021年8月27日,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第三届第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保证担保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关联交易豁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授权柯云峰先生办理上述授信手续。

五、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合计3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作为关联方拟为本次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事项,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6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合计3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30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62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405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05,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13,254,716.98元后募集资金为1,391,745,283.0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不含税)合计人民币2,265,188.6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480,094.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5号)。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8月23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累计为58,562.67万元。

截至2021年8月23日,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账户余额为24,509.87万元(包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截至2021年8月23日,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57,000万元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