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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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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7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食品 公告编号:2021-08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注]依照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06 执15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周建灿持有的公司共2,880万股将被抵偿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裁定内容如下:一、将周建灿持有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盾股份,证券代码:300411)16,000,000 股质押股权及产生的孳息派生权益12,800,000股作价262,051,2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2018)京仲字第 1612 号裁决书确定的债务。上述股权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让。二、申请执行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执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2021年5月14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目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上述2,880万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上述2,880万股股份尚登记在周建灿名下。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因中宜投资、红将投资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向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定向回购并注销39,636,271股、10,193,811股,合计回购注销股份49,830,082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红相科技的100.00%股份。经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2021年4月23日由中宜投资、浙江中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联合竞买取得红相科技100%股权,成交价格为23,2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红相科技100%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3、原第一大股东周纯、周建灿(已去世)因执行法院裁定导致股份减少,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先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4、经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三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截至2021年7月18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835,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1.19%,最高成交价为8.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00,523.80元(不包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5、经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中强科技进行清算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清算、注销中强科技相关事项。鉴于中强科技自被收购以来,经营业绩不理想,遇市场改革后既缺乏原业务领域竞争力亦无力开拓新业务领域,导致连年亏损,已完全不符合公司现有资源配置及业务发展要求,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清算注销中强科技将有利于公司有效减亏控亏,精简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整合现有资源,集中优势资源提高公司风机板块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中强科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启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等相关议案,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完成新办公场所的搬迁工作及联系方式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1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内部担保的公告》,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智利控股子公司Australis Seafoods S.A.(以下简称Australis)之下属全资子公司Australis Mar S.A.拟向智利商业银行Banco Industrial y de Comercio Exterior申请银行贷款,Australis拟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1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汤捷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选举陈绍鹏先生为董事长,聘任陈建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目前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正稳步推进之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1-070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进展顺利,整体业绩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8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8.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64万元,同比增长13.56%。

2、航空类业务增长迅速

报告期公司航空航天类业务迅猛增长,成为公司最亮眼的业务,全资子公司通宇航空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150%,预计全年可以顺利完成承诺的业绩目标,未来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要求到 2027 年实现百年建军目标,2035 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军工行业迎来了重要的历史发展机遇。通宇航空主营航空零部件及机加工业务,报告期内,通宇航空紧抓市场机遇,围绕客户需求布局新产品、研发新工艺,从最初的工装业务逐步拓展到具备机加工零件产品、导管、飞机蒙皮类产品;在3D打印应用上,继一季度完成了3D打印航空零部件装机评审后,又不断的开发了多种3D打印航空零部件,未来将大幅提升3D打印航空零部件的业绩。在产能扩张上,公司不断加大投入扩大规模提升产能,全面满足客户需求,通宇航空已入驻成飞产业园,后续公司还将在成都地区建设航空制造基地,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未来军工业务发展前景明确,公司已做好充分准备将抓住市场机遇,力争实现跨越式的增长。

3、智能装备业务在新能源产业上的研发成果初显成效

在动力电池方面,全资子公司金东唐以自有的激光焊接工艺开发出电池顶盖结构件的智能生产线、极耳和电极的激光焊接自动化设备、电池电芯的装配产线以及电芯的视觉检测设备,直接或间接服务知名新能源企业。在工业视觉与检测方面,金东唐以其自研的视觉软件,开发出PCB/FPC线路板的视觉检测设备、动力电池电芯的视觉检测设备、电池铝盒结构件的检测设备等,直接或间接服务于线路板和动力电池的主要企业;同时公司还在积极导入人工智能来提高视觉检测的检出能力。公司智能装备业务在新能源产业上的研发成果,已经得到客户的认可,未来将提升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产品与服务能力。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拟向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正育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3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对《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和《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二次修订。2021年6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09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8日、8月20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59号)、《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22号)。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对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披露,并根据实际需要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申请了延期回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2日、2021年3月9日、3月30日、4月19日、6月11日、7月30日、8月23日、8月27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及《关于附条件解除〈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安排的议案》,根据上述《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上海易维视于2021年3月25日完成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已收到交易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4,500万元和交易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5,625万元,合计10,125万元。本次交易的剩余股权转让款1,350万元,将由交易乙方在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1日、3月5日、3月30日及4月20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75%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嘉悦新能源3.75%的少数股东股权;嘉悦新能源于2021年3月8日完成了股东及股权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嘉悦新能源73.75%的股权。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终止〈投资合作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嘉悦新能源剩余26.25%的少数股东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2021年7月28日,嘉悦新能源完成了股东、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金寨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悦新能源已成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1日、3月10日、6月29日、7月27日及7月28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1年7月23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9.09元/股;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1人,首次授予数量1,766.00万股,具体分配如下(不含预留部分):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经核实,有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合计234万股。本次实际授予总人数为101人,授予股份数量为1766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1.51%。

2021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9.39元/股调整为9.09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相应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投票权,也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相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7、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于2021年8月2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54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1年7月3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审验,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7月30日止,贵公司101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认购限制性股票1,76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9元/股,已收到101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出资缴纳的认购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160,529,400.00元(大写壹亿陆仟零伍拾贰万玖仟肆佰元整),计入股本人民币17,660,000.00元(大写壹仟柒佰陆拾陆万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42,869,400.00元(大写壹亿肆仟贰佰捌拾陆万玖仟肆佰元整)。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7月23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119,066.00万股摊薄计算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72元/股。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副总经理之一金国庭先生在2020年12月25日曾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其已提交声明与承诺,买入股票操作是个人投资行为,与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除此之外,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及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利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50,379,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不变,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29.43%。

本次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新明及何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3,979,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2%。本次授予完成后,何新明及何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44.85%。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