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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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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4号)同意注册,震裕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47.7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18.0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713号)。

2、公司于2021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竞得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宁东20-K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前述地块”)后,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前述地块上新建年产9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项目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目前公司已竞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和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开始动工建设。

3、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江苏溧阳、宁德福安、四川宜宾等地投资建设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江苏溧阳项目、宁德福安项目、四川宜宾项目的投资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目前江苏溧阳与四川宜宾已完成投资协议签署。

上述投资事项若顺利建成,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结构件市场和战略规划实施,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