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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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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1-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程鑫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无抵押及担保。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推进在传感器核心芯片与应用科技领域的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公司拟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建立“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以联合实验室为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努力实现“校企合作、产学双赢”。《合作协议》有效期五年,公司将作为联合实验室自筹经费的主要来源单位,5年将累计向联合实验室提供500万元资金资助。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鑫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17:00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96,334,326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42,067,924.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66,401.5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年4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净额45,426.64万元,截止2021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718.1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7,699.37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8.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7,727.27万元,实际账户金额为38,535.44万元,差异主要为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66.1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4日为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7105号),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38,682.84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5,438,682.84元,置换工作已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余资金53,895,110.56元,其中结构性存款5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3,895,110.56元;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余资金155,507,615.94元,其中结构性存款15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5,507,615.94元;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余资金175,951,660.9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175,951,660.93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33.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无抵押及担保。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

《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

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在传感器核心芯片与应用科技领域的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公司拟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一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建立“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一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以联合实验室为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努力实现“校企合作、产学双赢”。《合作协议》有效期五年,公司将作为联合实验室自筹经费的主要来源单位,5年将累计向联合实验室提供500万元资金资助。

公司现任董事程鑫先生系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南方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设备部部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一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程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南方科技大学是深圳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创建的一所高起点、高定位的公办新型研究型大学。学校借鉴世界一流理工科大学的学科设置和办学模式,以理、工、医为主,兼具商科和特色人文社科的学科体系,在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办学,在一系列新的学科方向上开展研究,使学校成为引领社会发展的思想库和新知识、新技术的源泉。学校系科和学科专业设置紧跟学科发展前沿,面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发展与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与生物医药等相关的新兴学科专业和交叉学科。

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成立于2013年7月,是南科大首批设立的院系之一。经过七年的建设与发展,南科大材料学科已经跻身ESI全球前3.0%。,并入选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也是省一流本科建设点。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方科技大学

(二)合作原则与目标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讲究实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联合实验室为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努力实现“校企合作、产学双赢”。

联合实验室主要依托甲方和乙方的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进行建设,符合国家、省、市的高新技术重点范围,符合甲方的产业升级需求,符合乙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方针。联合实验室研发成果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双方共同努力,将联合实验室建成集科研平台建设、产业技术研发与集成、人才培养、应用示范、成果转化等于一体的先进制造创新平台。

(三)联合实验室

1、名称: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一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

2、地址:设立地为南方科技大学,双方可根据实验室的发展需要,共同决定实验室使用的物理空间(可不限于一处),甲方有权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挂牌。

3、合作研发及应用的技术领域:

1) 传感器技术领域;

2) 生物医疗与检测技术领域;

3) 光学应用技术领域;

4) 其它共同感兴趣的领域与课题。

4、管理机制:

1) 实验室设合作委员会,合作委员会行使职权:负责决定实验室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负责审议批准实验室的章程、组织架构、规章制度、项目立项或撤销、项目验收和结题、财务预决算以及其它重大事项。

合作委员会成员6人,甲方委派3人,乙方委派3人。合作委员会主席由乙方委派的人员担任。

前述应由合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原则上必须通过全体委员同意。

2) 实验室实行合作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人,由乙方委派程鑫担任,全面管理实验室各项工作。

(四)实验室资金来源及管理原则

1、实验室资金来源

1) 甲方资助,作为实验室自筹经费的主要来源(不低于500万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100万元人民币/年,共5年,用于实验室的基础条件建设、科研项目经费。另可根据合作的需要,甲方有权对实验室追加资助,指定用于购置大型设备、承担科研项目等,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确定追加的金额及指定用途。

2) 实验室申请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各类资助及项目经费

实验室积极申请各级政府对实验室的资助,积极申请承担各级政府的科研项目。成功申请的政府资助,可委托甲方或乙方进行财务管理。实验室委员会根据具体申请的资助类型决定具体委托给各方进行财务管理的比例。

3) 实验室获得的其他资金

2、实验室资金管理原则

任何一方对受托管理的资金应单独核算,为实验室开立专用账目,确保实验室资金专款专用。甲方有权利定期获取专门台账,并有权随时向乙方提出查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提供专门台账及相关凭证,或指定审计机构对专门台账进行专项审计。乙方可按照乙方内部制度提取管理费。

(五)实验室启动立项

为实质性推动实验室立项建设,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完成第一年资助经费100万元的支付。该款项足额到账后,双方共同拟定实验室章程及各项管理细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保密制度等),经合作委员会审议批准,实验室正式立项。

(六)协议有效及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协议有效期满后根据双方的一致意愿可续约或终止合作。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守约方书面通知仍不予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的,实验室未结题的项目双方协商处理。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能充分发挥协议双方的优势,推进公司在传感器核心芯片与应用科技领域的研发,加快公司技术升级,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方向,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借助南方科技大学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平台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公司的产业化能力也可以提升南方科技大学的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创造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本次《合作协议》约定公司投入的资金对公司当期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拟签署的《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产业链延伸,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华盛昌MEMS传感技术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9:00-11:30及14:00-16:00;(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huxiaoyu@cem-instruments.com)。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办公室。

4、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三)、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于2021年9月15日下午14:45点前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晓宇

电话:0755-27353188 传真:0755-27652253

电子邮箱:huxiaoyu@cem-instruments.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0

2、投票简称:华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 年9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2、如本股东无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