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0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5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28次审议会议,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1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法定代表人:叶大林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9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 2021-08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小璐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4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35元,共计募集资金23,855.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及保荐费2,545万元,以及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516.45万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差异系“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37.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经批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研发中心项目”和“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并将原募集资金余额5,995.46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等)调整用于“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使用情况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年产 3500 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利润总额9,475.0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产能为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产业布局调整,项目实际投产后产能为年产760套,故不适用

[注2] “研发中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提高公司产品技术和质量,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占有率,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及品牌竞争力,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白毅敏 史 屹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2021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2021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继承 杨忠智 董 明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