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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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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24 公司简称:益民集团

公司代码:600007 公司简称:中国国贸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租金收入同比增加以及上海古今内衣集团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洪志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4 股票简称:益民集团 编号: 临2021-28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等文件要求,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年上半年度主要子公司门店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所属主要子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所属主要子公司无已签约但尚未开业的门店专柜。

本公告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在此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未经审计。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四、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五、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六、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9国贸01”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不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19国贸01”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①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②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林明志

2021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21-017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各类融资途径的融资余额、融资成本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期末单笔融资余额*对应融资利率)/期末融资总额。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091 公司简称:*ST明科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国春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91 证券简称:*ST明科 公告编号:临2021一024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要求进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27)。

三、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聘任董事陈俊丽女士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独立董事郭庆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独立董事郭庆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91 证券简称:*ST明科 公告编号:临2021一025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91 证券简称:*ST明科 公告编号:临2021一026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根据包头市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主城区“三片两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已于2011年对全部化工系统停止生产,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产业转型。本报告期公司仍处于战略转型期,主要利用原有的购销渠道优势和信息优势,开展化工产品及其他产品购销业务等。

一、购销业务主要产品的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吨、万元

二、购销业务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91 证券简称:*ST明科 公告编号:临2021一027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 (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目前不涉及调整项目和数据。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08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16:00一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9月8日(星期三)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fs88997135@126.com,603998@fangsheng.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或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9月9日举办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16:00一17:00通过网络互动形式举行。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庆华先生,财务总监刘再昌先生,董事会秘书何仕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16:00一17:00,直接登录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8日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曾博茹

联系电话:0731-88997135

联系传真:0731-88908647

联系邮箱:fs88997135@126.com,603998@fangshe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195 公司简称:中牧股份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二十三、二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2021-046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二十三、二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10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 384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19年10月12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1年8月25日、26日,本公司分别发行了2021年度第二十四、二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1、2021年度第二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2、2021年度第二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