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39 公司简称:西部资源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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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王娜于2021年8月2日辞任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刘新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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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本报告期净资产、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各项主要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本期计提开投集团业绩补偿逾期付款违约金和违约金所致。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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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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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2021年1月,贵州汇佰众之股东石学松、石学杰将其合计持有的贵州汇佰众100%股权转让给誉振天弘,誉振天弘通过受让上述贵州汇佰众股权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在表决权委托期间,贵州汇佰众仍成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誉振天弘实际控制人曾天平。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的交通租赁57.5%的股权已于2021年7月被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并由其另一股东开投集团成功竞价获拍。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交通租赁57.5%股权已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目前,公司仅持有交通租赁0.9%股权,将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新盘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5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
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金融机构债务及逾期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资源”)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原“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四川分公司”)借款4亿元,已于2018年9月期限届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剩余1.92亿元本金未归还,构成实质性逾期。
公司以所持有的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租赁”)57.5%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5月,公司将持有的广西南宁三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维西凯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其所涉及的采矿权、探矿权等资产,以及拥有的位于甘肃省康县的梅园会议中心和武汉市汉阳区的房产等资产,用于上述债务的补充增信措施,并适时配合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2020年1月,长城四川分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成都中院于2020年4月向公司下发《执行裁定书》,陆续冻结了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查封了公司所拥有的资产,并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2021年1月,长城四川分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拍卖,将该债权以及其他附属权利一并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都法院”)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发布股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交通租赁57.5%的股权(即上述债务的质押物),起拍价为49,469.5950万元,因无人出价,该次拍卖流拍。流拍后,新都法院继续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发布股权拍卖公告,再次公开拍卖上述质押物股权,起拍价为39,575.6760万元,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以上述起拍价为最高应价胜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01号、临2019-012号、临2019-023号及临2020-005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临2020-006号《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临2020-022号《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2020-041号《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以及临2020-042号、临2020-045号、临2020-046号、临2020-047号、临2020-048号、临2020-049号、临2020-051号、临2020-052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临2021-004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债权人变更的公告》、临2021-044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2021-046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1-047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股权再次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及临2021-048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股权再次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zxgk.court.gov.cn),获悉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租赁”)57.5%股权已被司法划转至开投集团。
本次司法划转前,公司持有交通租赁58.4%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开投集团持有交通租赁39.95%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本次司法划转后,开投集团持有交通租赁97.45%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公司持有交通租赁0.9%股权。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正就以上事项进行查证、核实,并将在收到法院下发的正式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交通租赁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本次司法划转后,公司仅持有交通租赁0.9%股权,将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因其最终的成交价格低于账面价值,将相应减少期后利润。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4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均已受理,部分尚未判决(裁决)
● 累计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02,511.63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约148.29%,其中,2021年上半年新增涉案金额27.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约0.04%。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部分案件所涉事项发生在以前年度,公司在所涉事项发生时,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确认并进行了计提,此部分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对部分案件计提8,128.90万元,共计减少公司本报告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8,128.90万元。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资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年度内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涉案金额合计102,511.63万元(未考虑公司可能承担的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及案件其他相关费用)。各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如下:
一、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鉴于公司未能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后更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四川分公司”)偿还逾期债务,长城四川分公司向成都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报告期内,长城四川分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将其对公司的上述债权(截止2020年5月20日,本金1.92亿元,逾期罚息和违约金9,178.99万元,实际应以债务实际清偿之日为准)以及其他附属权利一并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管”)。2021年7月,经国厚资管申请,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对该笔债权的质押物,即公司持有的交通租赁57.5%的股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开投集团成功获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01号、临2019-012号、临2019-023号及临2020-005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临2020-006号《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临2020-022号《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2020-041号《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以及临2020-042号、临2020-045号、临2020-046号、临2020-047号、临2020-048号、临2020-049号、临2020-051号、临2020-052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临2021-004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债权人变更的公告》、临2021-044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2021-046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1-047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股权再次被司法拍卖的公告》以及临2021-048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股权再次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通租赁57.5%股权已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暂未获悉国厚资管债权本息清偿情况。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自逾期以来,公司已累计计提违约金及罚息共计约14,375.79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违约金及罚息2,316.80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2,316.80万元。
鉴于本逾期债务质押物交通租赁57.5%股权已被拍卖,公司将依据法院向国厚资管支付该债权款项的时间,继续计提违约金及罚息至支付日,将等额影响期后利润。
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交通租赁股权已于2021年7月被拍卖,开投集团以39,575.68万元成功获拍。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股权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其最终的成交价格低于账面价值,亦将相应减少期后利润。
二、公司与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2014年,公司在收购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租赁”)57.55%的股权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前五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保证交通租赁每年实现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的可分配净利润。如未完成,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原股东(指届时依旧持有交通租赁股权的原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取得与前述净利润对应的资金回报,上述承诺期已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
2020年12月,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应支付开投集团利润补足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违约金等共计74,124.47万元(其中,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04号《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临2020-007号《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临2020-009号《涉及仲裁的公告》以及临2020-054号《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就上述款项与开投集团协商后续解决措施,尚未实际支付。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计提逾期付款违约金5,810.17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5,810.17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计提业绩承诺补偿款79,934.64万元,累计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共计79,934.64 万元。
(四)其他影响
公司在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条款作出业绩补偿承诺时,为避免本公司因上述业绩承诺而引发的或有履约和赔偿责任,进一步维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康”)特向本公司承诺,如交通租赁每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不含人民币3.5亿元),补偿部分将由四川恒康向本公司先行支付,再由本公司支付给交通租赁原股东,从而确保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失。
近年来,四川恒康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债务规模日益扩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先后被多次冻结(轮候冻结),且面临被司法拍卖。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四川恒康承诺先行支付给公司的补偿款,鉴于四川恒康目前的财务状况,其最终无法亦无力履行承诺的可能性较大。
开投集团已就此案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已陆续被法院司法冻结。其中,作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的交通租赁公司57.5%股权因原长城四川分公司逾期债务(详见本公告第一项所涉案件)被司法拍卖后,公司仅持有交通租赁0.9%股权。若最终四川恒康无力履行承诺代公司补足业绩承诺补偿款,且公司未能与开投集团达成妥善的债务处置方案,则可能会导致其余子公司股权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将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其处置价格低于账面价值,还将相应减少被处置时的当期利润。
三、公司与江苏银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2011年,公司在收购江苏银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茂”)持有的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茂矿业”)80%股权过程中,江苏银茂向我公司承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银茂矿业若仍未能取得狮子冲农场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047.50平方米办公用房以及46,846.14平方米的生产经营及附属设施用房的房产证,由此导致银茂矿业及其股东产生的损失,均由江苏银茂全额承担,我公司因此扣留了部分股权转让款作为保证金。截至目前,仍有9项房屋(主要为非生产经营性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公司亦仍扣留保证金550万元。
2019年,江苏银茂曾向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股权转让协议进行清理和清算,请求公司偿付迟延支付的股权转让款431.0772万元及利息。后该法院于2020年6月准许江苏银茂撤回起诉,该案结案。
2020年9月,江苏银茂再次因该事件向上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前保全冻结了公司的银行账户,并于2021年1月取得该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支付江苏银茂股权转让款余款550万元及利息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及时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23号《关于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0-038号《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临2020-041号《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以及临2021-038号《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目前二审庭审中,鉴于公司正与江苏银茂进行庭外和解,已于2021年7月8日向法院提交暂缓裁决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达成正式和解方案。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案中,原告主张的款项公司在案件所涉及的事项发生时,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确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未来年度利润产生实际影响。
四、公司与离职员工劳动报酬仲裁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及进展情况
1、2020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武冰的辞职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其辞去副总经理的申请即刻生效,其辞去董事的申请于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之日生效。
2020年9月,武冰就公司未足额支付其任职期间的薪酬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公司向其支付工资、董事津贴、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等各类费用共计18.38万元。
2021年6月,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发《仲裁书》((2020)云34民终134号),裁决公司支付武冰3.76万元。
2、2021年4月,公司离职员工陈建文就公司未足额支付其任职期间的薪酬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公司向其支付工资、董事津贴、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等各类费用共计27.00万元。
本案为报告期内新增案件,已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裁决。
(二)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1、截止本报告期末,涉及武冰案公司账面已经计提1.83万元,应补提差额1.93万元,相应减少期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1.93万元。
2、截止本报告期末,涉及陈建文案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确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实际影响;但案件尚未裁决,暂无法判断对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五、维西凯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列纠纷案
公司持有凯龙矿业100%的股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案件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及进展情况
1、凯龙矿业与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九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蜀通”)定做合同纠纷案,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西凯龙一次性支付四川蜀通106.79万元,并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该判决为终审判决,该案结案。
报告期内,因四川蜀通已经将上述判决确定的债权转让给成都双源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双源”),法院裁定变更成都双源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凯龙矿业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2、凯龙矿业与会理县马鞍矿山废石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马鞍矿山公司”)实习生委派合同纠纷案,四川省会理县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凯龙矿业向马鞍矿山公司支付8.68万元;受理费减半由凯龙矿业负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凯龙矿业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3、凯龙矿业与重庆银坤矿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坤矿业”)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探矿权使用权收益权出让协议》,凯龙矿业返还银坤矿业转让款1,000万元,赔偿银坤矿业勘查成本损失的50%即778.09万元,支付银坤矿业报告编制费用20万元,驳回银坤矿业其他诉讼请求,由凯龙矿业承担一审、二审部分案件受理费。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结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凯龙矿业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4、凯龙矿业与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凉山矿业”)买卖合同纠纷案,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凯龙矿业返还凉山矿业货款384.67万元,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凯龙矿业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凯龙矿业所涉上述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38号《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诉案件中,原告主张的款项公司在案件所涉及的事项发生时,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确认,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实际产生影响。
六、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列纠纷案
公司持有交通租赁58.4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案件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及进展情况
2011年4月,交通租赁与重庆坤源船务有限公司签订两艘集散货船的《融资租赁合同》,坤源公司未依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交通租赁遂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经终审判决,坤源船务应支付交通租赁租金1,335.07万元及滞纳金等,重庆市航港管理局在坤源船务就上述款项不能清偿总额范围内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但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交通租赁就此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收到经武汉海事法院裁定划转的600万元,因未发现坤源船务可执行财产,2020年4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案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019号《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0-023号《关于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9年4月,交通租赁作为债权人另行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就坤源船务作为上述债权抵押物的一艘船舶,向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投保的内河船舶一切险,代位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并申请了保险赔偿证据保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仍在审理中,尚未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该案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3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采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召集人林瑞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约1,371.59万元,将影响公司2021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1,371.59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2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1-6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约1,371.59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21年1-6月共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约1,371.59万元。计提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将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1,371.59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及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及报告期的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及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6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
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4月2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分别委托给贵州汇佰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汇佰众”)、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金通”)行使,以下简称“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40,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资源”)于近日获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发布股权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40,25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08%,上述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状态,亦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轮侯冻结)。现将本次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财产
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股票代码:600139,无限售流通股)40,250,000股;
展示价:6,677.475万元(以2021年8月19日收盘价(2.37元/股)*拍卖股数(4,025万股)*0.7);
起拍价:实际起拍价以开拍前20个交易日每股的收盘均价乘以总股数(4,025万股);
保证金:1,200万元,加价幅度:33万元。
2、拍卖时间:2021年9月27日14:00时至2021年9月28日14:0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3、竞买人条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成为该上市公司股东,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4、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5、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6、咨询或预约看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400-6685886,15348258808或登录http://www.dscq.com网站完成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第四产权”(搜索微信ID:disicq)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电话:028-82917227(此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恒康持有本公司股份177,47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1%,已全部多次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其中的40,250,000股同时仍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上述处于质押状态的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40,25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6.08%。若本次拍卖的股份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更为137,22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
2020年4月23日,四川恒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分别委托给贵州汇佰众贵州汇佰众、五矿金通行使,在表决权委托期间,贵州汇佰众为公司控股股东。2021年1月11日,誉振天弘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收购贵州汇佰众100%股权间接控制公司。根据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可能将导致上述表决权对应的股份数量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恒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多次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除本次将被司法拍卖外的其他本公司股份137,22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自2021年2月起,曾先后两次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最终因无人出价而流拍。四川恒康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轮侯冻结),但如未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则该部分股份仍可能继续被司法处置,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1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8月20日采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刘新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约1,371.59万元,将影响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1,371.5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52号《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5001 公司简称:威奥股份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1 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孙汉本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奥股份: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加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与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奥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727,589.60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项目人民币40,682,273.51元。
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9,409,863.11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92,629,734.19元,其中,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42,629,734.19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含税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23,142,910.5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9,409,863.1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予以置换。
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共计人民币36,904,216.36元。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7.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5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目前已按照分阶段目标逐步开展工作。
注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目前已按照分阶段目标逐步开展工作。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目前已按照分阶段目标逐步开展工作。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庆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