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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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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08 公司简称:应流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应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寿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207,74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6元,共计募集资金61,5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78.59万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38.4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901.4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7.9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531.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5-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人民币1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收回。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进一步提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营运资金支持,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1-6月

编制单位: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4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第3年未实现收益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上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拟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本次说明会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定于2021年9月1日举行2021年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本公司现就2021年上半年度业绩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10:00-11:00

召开地点: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次说明会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杜应流先生

财务总监 钟为义先生

董事会秘书 杜超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日09:00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3737776

联系传真:0551-63737880

联系邮箱:ylgf@yingliugroup.cn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16 公司简称:新宏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赵敏海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1-01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泰”)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赵敏海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1-020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泰”)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李会玲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1-021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己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40 公司简称:号百控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21-034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原“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1年8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拟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同意授权管理层在投资收益达到10%及以上时,适时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三七互娱股份,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签署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为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上述金融资产全部处置完毕为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21-035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原“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投资收益达到10%及以上时,适时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七互娱”)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签署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为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上述金融资产全部处置完毕为止。

● 本次交易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条的规定,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目前公司持有三七互娱股份5,041,411股,持股比例约为0.2%,所持股票解禁日预计为2021年9月10日(以交易所批复为准)。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配置,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投资收益达到10%及以上时,适时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三七互娱股份,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签署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为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上述金融资产全部处置完毕为止。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本次出售金融资产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13927789U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广告创意综合楼十一楼

法定代表人:李卫伟

注册资本:2,217,864,281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05-26

经营范围:网络及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动漫的设计和制作,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组织境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实业投资。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盘活存量资产,以优化配置公司资产,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实现投资收益,提升公司价值的目的,出售部分或全部三七互娱股份,能够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但本次出售所获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确切评估出售股份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21-036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收到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原“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收到的政府补助(公告编号:临2021-012)。自上次公告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共收到政府补助235.43万元,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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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收到的与资产相关以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为235.43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列示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最终对公司2021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21-037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原“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1年8月2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关于“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参与本次财务报表编制、报告编制以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