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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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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 程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议案》;

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权利,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华锋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已触发“华锋转债”的赎回条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华锋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以2022年1月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华锋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公开发行了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2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5,24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号”文同意,公司35,2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1月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锋转债”,债券代码“128082.SZ”。

(三)可转债的转股期限

“华锋转债”的转股期限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12月3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锋转债”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17元/股。

2020年5月29日,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17元/股调整为13.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0年5月29日起生效。

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09元/股调整为11.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0年7月2日起生效。

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71元/股调整为9.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1年3月23日起生效。

二、“华锋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股票(华锋股份,002806)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8月2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13元/股)的130%,即11.87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审议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权利,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华锋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华锋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即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7月1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华锋转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318 公司简称:水发燃气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7,1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和《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该议案已于2021年6月22日实施完毕。

2、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入区协议书》建设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并参与位于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约500亩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作为公司升级改造的生产研发实施基地及公司中期发展用地,同时设立全资子公司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负责该土地的竞拍及项目的运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2020年6月16日,公司与新安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正式签署了《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入区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其中约240亩土地使用权竞拍,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位于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约500亩工业用地剩余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并积极筹划安排落实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建设。

3、关于收到房屋征收通告的事项

公司收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滨河北路与侯天路西北角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的通告》洛政通[2021]24号,为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滨河北路与侯天路西北角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及附属物予以征收。公司洛阳生产基地占地合计约301.8亩,其中约119.4亩在此次征收范围之内,位于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52,629.14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房屋征收通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正在就征收事项与相关部门积极进行沟通,尚未形成正式征收和补偿协议,具体征收补偿金额以正式签署的补偿协议为准。公司前期已根据自身发展计划筹划中期发展用地,并已于2020年5月与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政府签署《入区协议书》建设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产业园占地约500亩,作为公司升级改造、生产研发实施及公司中期发展用地。公司拟将本次征收范围内所涉及的产能迁入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并进行升级及扩展。

4、天津北玻分红事项

天津北玻经其股东会决定,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经审计,天津北玻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7,608,908.14元,以此为基础天津北玻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90%)13,500,000元,高琦先生(持股比例10%)1,500,000元。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现金分红款项13,5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5、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事项

产业园管理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洛阳市新安县财政局发放的北玻项目产业扶持资金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天津北玻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收到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放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央奖补资金款人民币18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1956 公司简称:东贝集团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6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向荣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近日与叶县文投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由公司、叶县文投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开展后续建设及运营等相关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68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继伟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河南省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6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收到叶县古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县文投”)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牵头人)一一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成员)联合体为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公司近日与叶县文投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由公司、叶县文投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开展后续建设及运营等相关业务。

2、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叶县兴城实业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蒋剑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

6、持股比例:公司持股95%,叶县文投持股5%。

7、经营范围:市政规划、设计及施工相关配套服务;政府工程(市政、乡镇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代建及维护;制作、发布广告;场地出租;不动产租赁;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注:上述设立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以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叶县古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与乙方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共同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由该项目公司作为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融资及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等。

(2)本项目道路全长4867.617m(全长由K0+000至K4+867.617,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实施K0+000至K2+754.807,第二期实施K2+754.807至K4+867.617),红线宽度为50m,道路红线外两侧绿化带为177,200平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施工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绿化工程等,总投资约4.867652亿元。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900万元,持股95%;叶县文投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5%。出资方式皆为货币出资。

(4)注册资本金以外的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融资主体,融资资金不足以覆盖投资部分由乙方筹措。

(5)本项目合作期暂定为27个月(设计周期3个月,施工周期24个月),若需延长合作期限或是调整实施范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议调整。项目合作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在足额收到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款项,并解除为项目公司承担的所有担保责任后,乙方将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并退出项目公司。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扩大了公司在华中地区的市场份额,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河南省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同时公司和叶县政府平台公司合作,还将有利于促进叶县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

2、可能存在的风险

(1)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公司的经营及资金管理均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2)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强化资金统筹,合理安排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投资风险管理,通过专业化运作和科学化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投资项目尚需通过环评等程序,相关项目投资所涉建设周期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的各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