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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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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60 公司简称:中航沈飞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9,333,898.3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9,282,472.14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43,474,554.20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并扣除已分配2020年现金股利后,截至2021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37,735,350.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1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60,544,999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632,699.94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36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董事长钱雪松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1-038)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1-03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航沈飞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041)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37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聂小铭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中航沈飞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宋水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38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1年半年度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9,333,898.3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9,282,472.14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43,474,554.20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并扣除已分配2020年现金股利后,截至2021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37,735,350.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1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60,544,999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632,699.94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的前提情况下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39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78号《关于核准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9,763,524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27.9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67,999,954.84元,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24,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43,999,954.84元。2017年11月27日,上述认购款项已划转至公司指定的验资专户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01540006号)。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飞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机研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其中本金人民币1,643,999,954.84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利息部分人民币1,561,161.63元计入资本公积。2018年4月16日,上述款项已划转至沈飞公司指定的验资专户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第015400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0年末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30,276,153.83元,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沈飞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人民币908,847.15元,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9,050,193.22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00,565,745.3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62,134,807.76元元(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6年11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7年12月25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需要通过沈飞公司实施运用,沈飞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8年4月沈飞公司与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半年度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4月16日增资沈飞公司后,于2018年6月21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支行支付的募集资金在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4月16日期间产生的剩余利息356,538.29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募集资金剩余利息及孳息共计358,628.16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8,442,984.93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01540052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了《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2018-025),对该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8年5月实施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9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沈飞公司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0年10月23日,沈飞公司已将10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30日、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19-040)、《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编号:2020-045)。

2020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沈飞公司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0-049)。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受科研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规划和航空产业规划及企业局部搬迁因素影响,为保证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结合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已将“新机研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调整至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40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聂小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聂小铭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由3名监事组成,聂小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聂小铭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聂小铭先生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责。

聂小铭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聂小铭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中航沈飞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宋水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宋水云先生简历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宋水云简历

宋水云,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科技处处长、飞机制造总厂副厂长、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校副校长。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四办主任,党校常务副校长,培训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中航大学党总支书记、教务长。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4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7日

至2021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内容分别详见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二)登记方式:现场办理或将登记手续要件传真至公司办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方式。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沈飞宾馆

(四)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

(三)为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春明 侯晓飞

电 话:024-86598850、86598851

传 真:024-86598852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