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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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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17 公司简称:圣诺生物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8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85,198,5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

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519.85万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4,851.4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半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1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和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德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 8月31 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0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7日(周二)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以于2021年9月6日(周一)下午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nkj@snbiophar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7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7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

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四)参加人员:董事长、总经理文永均先生;董事会秘书文发胜先生;财务总监张红彦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7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通过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以于2021年9月6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nkj@snbiophar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文发胜 余啸海

联系电话:028-88203615

邮 箱:snkj@snbiopharm.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8月31 日

公司代码:600774 公司简称:汉商集团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分配不转增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1-048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1年8月20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向关联方汉商人信购买商业用房的议案

为了理顺与合营公司武汉汉商人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人信置业”)的产权关系,公司与汉商人信置业通过协商,拟向汉商人信置业购买汉商银座F座第四层商业用房。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商业用房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一般规定》、《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1-049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商业用房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合营公司武汉汉商人信置业有限公司在汉商银座F座的商业用房;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亦不存在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汉商人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人信置业”)通过协商,公司将自筹资金约2,525.6万元,以每平方5,500元的价格,购买汉商银座F座第四层商业用房,总面积约4,592㎡(以实测面积为准),用于公司汉商银座购物中心的商业经营。

汉商人信置业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君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持有汉商人信置业5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合营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购买商业用房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汉商人信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792422841F

法定代表人:张晴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518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中介服务;物业管理。

主要股东:湖北人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50%股权,武汉君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占48%股权,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2%股权。

2020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22,237.31万元,净资产14,290.27万元,营业收入2,280.71万元,净利润2,248.31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汉商银座是汉商人信置业开发的地产项目,该项目已于2011年投入使用。

1.拟购买房产:汉商银座F座第四层

2.总面积:4,592㎡(以实测面积为准)

3.房产位置: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

4.定价原则:公司与汉商人信置业协商确定每平方的价格为5,500元

5.交易总金额:约人民币2,525.6万元

6.购房协议的签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经营层完成对本次购房协议的签署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汉商人信置业签订标准版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合同签署约定日以现金一次性支付房屋购买款项。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汉商人信购买商业用房的议案》,该议案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此议案。

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关联董事需要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该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商业资产价值的提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的商业用房自2011年汉商银座项目投入使用以来,一直由汉商银座购物中心在使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理顺了与合营公司的产权关系,增加了公司的商业资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农业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申请并购贷款并

质押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农业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申请并购贷款并

质押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1-05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赖朝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864,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0%。控股家族(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7,86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0%,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423,524,548股(本次解质押后),占其持股总数的66.40%,占公司总股本的27.69%。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赖朝辉先生部分股份解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赖朝辉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未来基于个人需求拟进行股权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实际控制人家族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实际控制人家族的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质押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1-06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65,200,000元,收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虬晟光电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现金收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27,987,826.44元,收购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少数股东43.84%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共计持有虬晟光电94.84%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根据公司发展策略与资金使用安排,拟向农业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授信,用于支付公司本次并购虬晟光电的部分交易对价,其余交易对价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贷款期限为三年,基准利率拟为4.75%(具体授信及贷款额度、期限、贷款利率以银行审批及最终签署具体贷款合同为准)。该并购贷款拟以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94.84%的股权作为质押、拟以虬晟光电的自有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并购贷款额度内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

二、质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的质押物为公司持有的虬晟光电94.84%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名称: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8号2号房

4. 法定代表人:叶利明

5. 注册资本:捌仟玖佰捌拾壹万壹仟玖佰贰拾玖元

6.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5日

7. 营业期限:2014年12月25日至长期

8.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真空荧光显示屏、高密度点阵荧光显示模块;研发、销售:小尺寸显示器件配件、显示模块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的抵押物为虬晟光电的自有厂房及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产

(二)土地

四、本次质押及抵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而做出的,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的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购贷款所需的质押及抵押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