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68 公司简称:博通集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Pengfei Zhang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SHU CHEN 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78,38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6,058,293.92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保荐费(含税)人民币35,533,206.1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10,525,087.75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按照募投项目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
扣减保荐机构承销费、保荐费的进项税及其他发行(不含税)的费用人民币7,448,580.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3,076,50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5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19年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6,037,641.2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后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97,038,866.11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930号报告。
2、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5,998,710.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77,349,268.55元,2021年1月至6月使用募集资金68,649,442.23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应结余资金人民币34,202,667.31元,募集资金账面实际结余资金人民币34,202,667.31元,差异人民币0.00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2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非公开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11,711,43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5元,共募集资金761,243,080.00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6,702,375.4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4,540,704.56元,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按照募投项目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
扣减保荐机构承销费、保荐费的进项税及其他发行(不含税)的费用人民币293,93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4,246,764.6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1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902,900.9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2021年1月至6月使用募集资金72,902,900.95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应结余资金人民币123,453,013.13元,募集资金账面实际结余资金人民币123,453,013.13元,差异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结余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结余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资资金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649,442.23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资资金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902,900.95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临2019-00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603.76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930号《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的资金余额为694,70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问题。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8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21年6月 单位: 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21年6月 单位: 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78 公司简称:东方创业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上海康健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上海康健进出口有限公司。
3.3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东方创业在立足于传统产业优势基础上,近年来对原有业务进行了优化整合,不断提升现代贸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货物贸易和现代物流业等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公司通过投资布局和资产配置,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2021年上半年,随着国际市场需求复苏,加之其他供应国疫情以及局势动荡所导致的订单回流,我国服装出口呈现较好的回升态势。公司及时调整策略,抓住市场机遇,做好出口成交和出运工作,2021年上半年公司的进出口贸易业务同比实现了恢复性增长。
2021年上半年,公司的物流业务受到市场因素影响,效益也有明显增长。公司物流业务一方面与贸易板块加强合作,大力保障公司出口业务的物流资源,另一方面,公司以优质的服务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通过努力,2021年上半年公司物流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上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增长。
展望2021年下半年,公司进出口业务形势仍较为错综复杂。海外疫情尚未结束,国际市场需求仍不稳定。公司海外生产基地的东南亚国家疫情依然严重,政局不稳定,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一些的不确定性。此外,汇率波动、出口的集装箱运力紧张,海空运费大幅上涨、各类原材料价格也居高不下,均对公司国际贸易业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努力克服上述不利因素的影响,努力完成全年的经济目标,体现国有企业的担当,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回报。
3.4其他披露事项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外贸公司就与中谷储运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讼事宜,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中谷储运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外贸公司已向法院提交抗辩材料,目前正等待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做出裁决。
鉴于目前法院审理尚无实质性进展,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就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情况进行确切地评估和测算,基于目前公司所了解的信息尚无法准确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和评估测算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朱继东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详见临2021-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临2021-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媒体、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同意公司制订《公司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际物流公司拟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以现金出资不超过1,530万元,与上海勘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上兰物流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上海东方丝路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简称“东方丝路”),主营国际贸易及区域物流配套服务。东方丝路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东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国际物流出资1,530万元,控股51%,国际物流的出资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22%,对国际物流及上市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1-035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元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全票赞成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临2021-037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临2021-038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1-036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20年5月,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公司以持有的东方国际创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0%股份与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持有的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公司以向东方国际集团发行99,248,153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向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集团”)发行90,297,015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纺织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向东方国际集团、纺织集团新发行的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1.28元。2020年6月15日,公司完成了向东方国际集团和纺织集团新发行股份的登记工作,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为36个月,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2020-044号公告。
一、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东方国际集团和纺织集团作为此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作出了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具体内容为:
1、东方国际集团本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的,东方国际集团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纺织集团本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的,纺织集团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二、交易价格触发股份锁定期延长的条件
经公司自查,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11.28元/股的情形,触发了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根据前述承诺,东方国际集团因本次交易取得的99,248,153股以及纺织集团取得的90,297,015股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定锁定期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股份锁定期延长至42个月,可上市交易的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6月15日延长至2023年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限售股未解除限售前,东方国际集团、纺织集团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限售股解除限售的具体日期以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1-037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业”、“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7号文件核准,东方创业于202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8.03元的发售价格非公开发行156,672,521.00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8,080,343.63元,扣除本次的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合计18,576,440.2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503,903.40元(含享有可抵扣增值税)。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14:00时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7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079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8,211,953.9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68,849,089.54元,本年度使用249,362,864.40元。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中377,306,363.08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245,069,598.49元用于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595,835,992.3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218,211,953.9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291,949.46元,系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余额合计。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营业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2月22日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子公司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以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以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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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821.20万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2021年5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20,859.13万元,其中20,149.97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709.16万元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费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完成。详见临2021-026号公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项目进度付款后的余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无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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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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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1-038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的日期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监事会均同意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并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及执行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