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63963 债券简称:中化债Y1
债券代码:175781 债券简称:21中化G1
债券代码:188412 债券简称:中化GY0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导致中国中化间接收购中化集团下属控股公司合计持有的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4.59%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股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化集团来函,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整体划入该新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编号:2021-030)。
2021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中化出具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动联合重组相关程序的说明》,中国中化决定自说明出具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
本次收购前,中国中化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中化集团通过下属控股公司中化股份、北京中化金桥贸易有限公司、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509,869,5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59%)。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化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中国中化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化集团及中国化工集团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中化通过中化集团下属控股公司中化股份、北京中化金桥贸易有限公司、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1,509,869,5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59%)。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化股份,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所涉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化国际
股票代码:600500.SH
收购人名称: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企业总部区00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11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中化国际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化国际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收购中化集团下属控股公司中化股份、中化金桥、中化资产合计持有的中化国际54.59%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摘要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摘要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中化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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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中国中化系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国资委为中国中化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中国中化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依据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重组方案,收购人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10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中化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亦未设立下属企业。
四、收购人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中化的经营范围为:“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综合性化工及相关领域(种子、植物保护、植物营养、动物营养及其他农业投入品、农业综合服务,化学原料、合成材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各类化工产品,石油炼制、加油站、石化产品仓储及物流,石油、天然气、化学矿产勘探开发,天然橡胶、轮胎及橡胶制品、化工设备、塑料与橡胶加工设备、膜设备等机械产品、化学清冼与防腐、电池、建材、纺织品,环境保护、节能、新能源)的投资和管理。上述领域相关实物及服务产品的研发、生产、储运、批发、零售、对外贸易(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酒店、物业管理以及教育、医疗康养等城市服务产业,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等非银行金融业务的投资和管理;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业务;工程设计、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中化于2021年5月6日设立,为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而新设,具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中化业务范围将覆盖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基础化工、环境科学、橡胶轮胎、机械装备、城市运营、产业金融等八大领域,将成为辐射领域广、渗透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完整的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化工企业,并将进一步发展成为以生命科学和材料科学为引领、以基础化工为支撑、以环境科学为保障的世界一流综合性化工企业。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中化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二)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情况
中国中化成立于2021年5月6日。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中化设立不满三年,暂无财务数据。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为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五、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中化及其主要负责人(见下述)最近五年内均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注: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国资委不再向中国中化派驻监事。
七、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中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况。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系中国中化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化集团及中国化工集团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中化国际54.59%的股份。
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中国在全球能源、化工和农业领域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地位,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中化,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整体划入中国中化。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中化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中化国际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21]29号),同意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中化,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整体划入中国中化;
2、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联合重组事项已经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的批准并已完成境外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反垄断审查程序,联合重组实施不存在反垄断障碍;
3、基于上述,中国中化于2021年8月30日出具《关于启动联合重组相关程序的说明》,决定自说明出具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批准和决策等法定程序。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收购前,中国中化未持有中化国际的股份;中化集团通过下属控股公司合计持有中化国际1,509,869,599股股份(占中化国际总股本的54.59%,占总股本剔除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后的股本2,765,166,472股的比例为54.60%),即:通过下属控股公司中化股份持有中化国际1,498,885,610股股份(占中化国际总股本的54.19%,占总股本剔除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后的股本2,765,166,472股的比例为54.21%)、通过下属控股公司中化金桥持有中化国际8,513,887股股份(占中化国际总股本的0.31%,占总股本剔除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后的股本2,765,166,472股的比例为0.31%)、通过下属控股公司中化资产持有2,470,102股股份(占中化国际总股本的0.09%,占总股本剔除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后的股本2,765,166,472股的比例为0.09%)。中化国际的控股股东为中化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中化国际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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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化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化集团及中国化工集团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中化通过中化集团下属控股公司中化股份、中化金桥、中化资产间接控制中化国际1,509,869,599股股份(占中化国际总股本的54.59%,占总股本剔除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后的股本2,765,166,472股的比例为54.60%)。中化国际的控股股东仍为中化股份,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化国际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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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通知,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中化,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中化。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成为中国中化的全资子公司。
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关于本次收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请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之“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中化集团下属控股公司中化股份、中化金桥、中化资产合计持有的中化国际1,509,869,599股股份(占中化国际总股本的54.59%,占总股本剔除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后的股本2,765,166,472股的比例为54.60%),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条件A股普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中化,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将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整体划入中国中化。上述事项导致中国中化间接收购中化集团下属控股公司中化股份、中化金桥、中化资产合计持有的中化国际1,509,869,599股股份(占中化国际总股本的54.59%,占总股本剔除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后的股本2,765,166,472股的比例为54.60%)。
因此,本次收购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收购符合《收购办法》中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关于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请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节 收购方式”之“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已根据《格式准则第16号》的披露要求,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收购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况,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宁高宁
2021年8月30日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宁高宁
2021年8月30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58 公司简称:五矿发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32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1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下属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正式对外披露。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33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1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3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正式对外披露。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34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非流动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相关数据为未经审计的数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依据《内控制度》所规定的方法和比例,公司2021年1-6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债权共计提坏账准备47,559,627.96元,转回坏账准备9,525,001.70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6,497,823.59元,转回坏账准备711,849.94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61,804.37元,转回坏账准备8,174,133.66元;其他债权转回坏账准备639,018.10元。因计提与转回坏账准备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38,034,626.26元。
■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内控制度》的要求,公司2021年1-6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496,462.57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347,184.17元,因计提与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8,149,278.40元。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报告期计提与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商品主要为:钢材、铁矿石、铁合金、锰矿、铬矿。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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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未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计提减值准备68,056,090.53元,转回减值准备11,872,185.87元,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56,183,904.66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35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表所示: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2021-36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6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B座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6日
至2021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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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8月31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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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出席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可于2021年9月10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需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王宏利、曲世竹
联系电话:010-68494205、68494916
联系传真:010-68494207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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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推荐董事长人选文件的公告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1-017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推荐董事长人选文件的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2021-064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推荐丁雄军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建议高卫东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对上述职务调整进行审议,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丁雄军简历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丁雄军简历
丁雄军,男,汉族,籍贯湖北崇阳,1974年8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现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董事长。
简历如下:
1991.09一一1995.07 武汉大学化学系高分子专业学习;
1995.07一一1996.09 武汉大学化学系教师;
1996.09一一2001.07 武汉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001.07一一2002.02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科技局副局长;
2002.02一一2002.12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经贸局(招商局、乡企局、科技局)局长,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兼);
2002.12一一2004.05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经贸局(乡企局、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05一一2004.08 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小河区经贸局(乡企局、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08一一2004.12 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小河区经贸局(乡企局、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区科协主席(兼);
2004.12一一2006.09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政府副区长、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小河区经贸局(乡企局、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区科协主席(兼);
2006.09一一2007.11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 2007.03一一2007.05在贵州省委党校县长任职培训班学习);
2007.11一一2009.11 贵州省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贵阳市清镇市委常委;
2009.11一一2012.09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12.09一一2013.11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书记,白云区委书记;
2013.11一一2014.02 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4.02一一2016.10 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
2016.10一一2016.11 贵州省毕节市委常委;
2016.11一一2018.10 贵州省毕节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
2018.10一一2021.08 贵州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08一一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董事长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减持计划披露日(2021年5月6日),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资源”或“公司”)董事黄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634,064股,占盛和资源总股本的5.90%;王晓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25,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1年8月27日,黄平先生和王晓晖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在此期间,黄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362,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王晓晖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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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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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黄平先生和王晓晖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黄平先生和王晓晖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盛和资源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