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2、2021年2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增资参股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3、2021年3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4、2021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不提前赎回“钧达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5、2021年6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向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6、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参与竞买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7.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小红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8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8人,公司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时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5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福财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详见2021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 年半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共计34,584,182.32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情况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9,544,372.93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13,526.16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905,828.68元;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12,247,506.87元。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测算,对2021年半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预计为34,584,182.32元,明细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 日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存货
2021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34,584,182.32元,其中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2,905,828.68元,占公司202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2、长期待摊费用
2021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34,584,182.32元,其中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12,247,506.87元,占公司202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584,182.32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230,682.74元,相应减少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230,682.74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3号”《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钧达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每张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1.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0201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51.58万元,累计使用14,712.51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90.5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月,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柳州钧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钧达”)、长沙钧达雷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钧达”)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原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9月2日,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了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公司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的保荐协议,因此,银河证券未完成对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泰证券完成。公司、公司子公司柳州钧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沙钧达雷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20年9月25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90.56万元。详见下表: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4,712.5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17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3,000.45万元。其中,长沙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以下简称“长沙钧达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801.43万元,柳州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以下简称“柳州钧达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2,199.02万元。中证天通对此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19)证特审字第0201001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原保荐机构已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0月12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资金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截至报告期末,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4,85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6,328.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没有发生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0年10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钧达、长沙钧达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88.24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均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9日
附表1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1.6.3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付波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9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0号)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488,39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8,268,450.5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820,819.9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21日全部到账,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2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682.0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632.59元,为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剩余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0年8月24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现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等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3、2021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一)
名称: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沙仔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卫民
注册资本:4804.4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泥土方桩等各类砼预制构件并提供相应售后技术咨询与服务;生产与销售混凝土排水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顶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建筑轻质墙体材料;生产与销售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各类水泥制品;生产与销售水泥电杆及其铁附件、预制式榫卯结构电缆及户外设备基础;水泥制品、砼预制构件技术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计、审计、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总资产195,964.18万元,净资产87,871.59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89,726.41万元,净利润6,402.76万元。(未经审计)
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人(二)
名称:建华建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新港镇新东村
法定代表人:郭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应力混凝土桩、钢筋混凝土桩、水泥电杆及其金属附件、五金制品、预制楼板、预制阳台、预制楼梯、新型墙体环保材料、化粪池、预制桥墩、预制板、预制梁、预制挡墙、综合管廊、排水管、生态砌块、海绵城市路面砖、护坡石、混凝土干垒墙、预应力混凝土枕、护坡护岸类预制构件生产及销售,建筑类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建材行业技术服务、产品研发、方案设计与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建华建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总资产26,079.14万元,净资产1,459.41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94,900.27万元,净利润111.62万元。(未经审计)
建华建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三)
名称:建华建材(鄂州)有限公司
住所:鄂州市燕矶镇金刚石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彦军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建筑用钢筋水泥构件、轻质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混凝土输排水管、顶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周转材料、建筑墙体装饰材料、GRC制品、内墙挂板、外墙挂板、装饰混凝土制品及水泥制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水泥电杆、电力杆塔、水泥三盘、电缆线和电缆槽的制造、销售;钢材、PC钢棒的加工、销售;商品混凝土、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相关建筑配套物资的批发和租赁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1年6月30日,建华建材(鄂州)有限公司总资产18,097.46万元,净资产3,539.85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5,041.27万元,净利润-103.71万元。(未经审计)
建华建材(鄂州)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4、关联人(四)
名称:江苏建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锦丰镇兴业路2号(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玖隆物流园C235B室)
法定代表人:彭小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冶金辅料、炉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焦炭、煤炭、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及产品、汽车零部件、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橡塑制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购销;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江苏建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39,315.56万元,净资产6,241.96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1,067.91万元,净利润1,268.27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建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5、关联人(五)
名称: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营口辽宁省盖州市西海办事处双泉眼村
法定代表人:王虎
注册资本:13253.64329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等各类砼预制构件,水泥电杆及其铁附件、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各类水泥制品,各类砂石、硅砂粉、超细矿粉、减水剂;加工销售PC钢棒、钢材;水泥制品、砼预制件技术服务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总资产26,071.17万元,净资产12,409.32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7,587.15万元,净利润-1,096.72万元。(未经审计)
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6、关联人(六)
名称:建华科创园(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香山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聂旭东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规划设计管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钢压延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楼梯制造;楼梯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建华科创园(江苏)有限公司总资产22,934.62万元,净资产12,988.27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515.04万元。(未经审计)
建华科创园(江苏)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7、关联人(七)
名称:汤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园一区管委大楼419室
法定代表人:吕遐志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汤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1,253.19万元,净资产16,491.46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3,870.35万元,净利润1,019.16万元。(未经审计)
汤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8、关联人(八)
名称:汤始建华建材(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电杆及其它砼预制构件;生产、加工、销售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其他水泥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金属制品;钢材批发兼零售;并提供相应售后技术服务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汤始建华建材(天津)有限公司总资产28,791.93万元,净资产18,130.23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33,856.05万元,净利润580.83万元。(未经审计)
汤始建华建材(天津)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及其父亲许景新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9、关联人(九)
名称: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新香洲文贤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李忠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总资产5,837.01万元,净资产2,595.00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029.57万元,净利润-552.44万元。(未经审计)
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0、关联人(十)
名称:武汉景顺和程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街道办事处纺新街41号
法定代表人:何江涛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服务;货物配载信息服务;车辆租赁;轮胎及汽车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武汉景顺和程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878.95万元,净资产597.46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549.01万元,净利润154.85万元。(未经审计)
武汉景顺和程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1、关联人(十一)
名称: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营口盖州市西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卿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物流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货运代理、货物装卸搬运、普通货物销售(含汽车配件、轮胎,不含危险化学品)、有形动产租赁;机动车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2,267.49万元,净资产138.04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704.70万元,净利润-6.82万元。(未经审计)
营口新景程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2、关联人(十二)
名称:江苏腾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张家港市锦丰镇锦绣路3号651室)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无车承运业务;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船舶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金融信息咨询);包装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包装、搬运、分拣、装卸、起重吊装服务;汽车租赁;五金制品、汽车配件、轮胎、润滑油销售;物流信息技术研发与推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江苏腾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4,428.20万元,净资产1,946.94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9,666.48万元,净利润-86.79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腾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13、关联人(十三)
名称:珠海市和泉螺旋管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中319号8栋704房
法定代表人:铃木纪房
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轴承钢材产品生产;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市和泉螺旋管有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珠海市和泉螺旋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龙泉之参股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刘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唐倩女士,担任珠海市和泉螺旋管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因此公司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障碍风险较小。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在该事项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