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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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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风险挑战,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深挖循环产业链条价值,并以夯实安全生产、严控环保排放、提升经营效益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现了生产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1、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2021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1,023,170.4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4.60%;利润总额276,759,916.8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9.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232,608.3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9.7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805,010,667.64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0.42%;负债为665,740,018.70元,比上年年末增加9.9%;所有者权益2,139,270,648.94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0.58%。

2、深挖循环产业链价值,推动新材料领域开拓

永东股份基于对煤焦油资源深入研发及应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

“十四五”是我国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的关键时期,从国家“碳中和”战略和环保政策趋严的大背景下,钢铁行业电炉炼钢占比预计将会提升,将带动石墨电极需求量增长。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建设,作为石墨电极原材料的针状焦将为公司发展带来积极效应。

在新材料领域的探索中,公司注重高附加值和环境友好型产品的研发和布局,为进一步发挥产业链的价值奠定基础。

公司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延期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充分发挥永东股份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增加新型高端炭黑品种,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对公司向新材料领域拓展及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3、积极推进技术创新,科技兴企战略不断取得新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科技战略,创新、赋能激发新动力。坚持研发为先锋,积极推进“科技兴企”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取得4项专利的授权,分别是:一种液相酶解生产氧化石墨烯方法及其氧化石墨烯的应用的发明专利,一种煤焦油蒽油脱硫脱灰及生产超导电炭黑方法的发明专利,一种炭黑粒子硬度调节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可有效降低三废排放的焦化粗酚生产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截至目前公司共有36项专利,其中16项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8月1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08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2021年08月1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0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永东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05,26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6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83.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23,396.23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99,40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676,587.37元。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04531001040025740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01008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说明: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1.40亿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9,419,517.79元,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0,720,922.9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户管理。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职责。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40亿元。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应披露未披露等违反规定的情形。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21-066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017、2021-045、2021-049)。

近日,公司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唐山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13109049Q

名称: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7号

法定代表人:王惠文

注册资本:叁亿捌仟肆佰贰拾叁万贰仟贰佰玖拾捌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建筑陶瓷制品、卫生陶瓷洁具配件、整体浴室、整体橱柜、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高中档系列抛光砖、墙地板;坐便盖、水箱配件、塑料制品、卫生瓷配套产品;文化用纸、胶印纸的加工;原纸销售;纸板、纸箱加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医疗器械批发、零售;木制门窗批发、零售;普通货运;网上销售本公司自产的产品;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模具及模具配件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21-067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北流市新盛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暨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7日,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北流市永乐惠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达持股平台”)与北流市和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高盛持股平台”)、唐硕度、北流市新联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流市新盛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达”)、广西新高盛薄型建陶有限公司、佛山市高盛薄陶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北流市新盛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以1.3亿元的货币资金与惠达持股平台、新高盛持股平台共同增资新盛达,增资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新盛达70.6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近日,新盛达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新盛达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81MA5QKPG09U

名称:北流市新盛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民安镇陶瓷工业园区(广西新高盛薄型建陶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唐硕度

注册资本:伍拾伍万贰仟叁佰叁拾圆整

成立日期:2021年7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1-068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拆除腾退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8月30日,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拆除腾退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7,377.92万元作为拆除腾退补偿款,拆除公司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路28号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

● 上述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上述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事项概述

按照大兴区西红门镇城乡结合部改造试点1号地地块拆除腾退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拆除腾退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7,377.92万元作为拆除腾退补偿款,拆除公司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路28号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补偿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就上述事项已与北京欣业城镇建设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大兴区政府指定腾退方)签订《拆除腾退补偿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拆除腾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欣业城镇建设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074103635F

3.法定代表人:李赫男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3年8月8日

6.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福路1号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及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的资产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路28号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其中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102.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京兴国用(2012出)字第00188号;房屋权属建筑面积288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兴字第096847号。前述标的资产产权所有人为本公司。

此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资产处分的其他情况。

四、腾退协议的主要内容

1.腾退人(甲方):北京欣业城镇建设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被腾退人(乙方):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标的概况:乙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路28号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

3.腾退价格: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拆除腾退补偿款为73779200元(人民币大写:柒仟叁佰柒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包括但不限于区位补偿款(土地补偿款)、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及附属物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款、搬家补助费、提前搬家奖等费用。

4.付款期限: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支付乙方上述拆除腾退补偿款为73779200元。(人民币大写:柒仟叁佰柒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付完全部补偿款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前。

5.违约责任:因乙方不能按时处理完债权、债务纠纷导致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交付被腾退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甲方根据本条约定暂停支付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和任何赔偿、补偿责任。如乙方故意隐瞒债权、债务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从补偿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款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甲方如逾期支付补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被拆迁房产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拆除腾退补偿款7,100万元。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本事项将会增加公司当期的净利润,预计增加净利润不低于3,800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最终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6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8月30日到2021年11月30日,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两份),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2)认购金额:人民币3,600万元

(3)购买期限:自2021年8月30日到2021年11月30日,92天

(4)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

(5)产品评级:低风险

(6)理财产品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参考年化收益率:1.30%-3.41%

说明:如果在观察期内,挂钩指标始终大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41%】(年率)。

(8)产品收益计算方式:A/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8)系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44%,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2.81%,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理财产品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核算,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4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2 天(黄金挂钩看涨)

●委托理财期限:9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安排相关人员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8月30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30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

4.理财本金:10,000万元

5.年化收益率:1.65%一3.50%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7.计息方式: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 交通银行(证券代码:60132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10, 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74,505.87万元)的1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不存在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