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共青城德伦医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德伦”)、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欢乐基金”)收购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拟按照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共青城德伦执行事务合伙人、标的公司董事长黄招标或共青城德伦合伙人、标的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维通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管,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永磁开关及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服务业务以及出租办公用房业务。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要的业绩来源为电气开关的销售和软件开发收入,但主营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仍无法较好满足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上市公司亟需整合盈利能力较好的优质资产,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标的公司德伦医疗是一家以口腔医疗服务连锁经营为核心,专注于口腔疾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口腔保健、修复服务等口腔医疗服务的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德伦医疗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快速切入口腔医疗服务行业,布局医疗服务领域。德伦医疗所在的口腔诊疗服务行业前景良好,市场潜力巨大,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开拓新的业务空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方共赢的局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现阶段所需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相关工作,各中介机构目前已进入申请质控或内核流程。后续各中介机构仍可能根据其内部审核问题及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交易各方已就交易价格、业绩承诺、价款支付等核心交易条件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但交易各方仍在就交易方案细节及可能涉及的问题进行反复沟通和审慎论证。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3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陆璐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8月31日公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8月31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专注于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通过投资具有较强经营实力、技术实力、优秀管理团队、高成长性的优质医疗健康服务企业,将有利于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8月31日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 2021-044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苗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8月31日公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8月31日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7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未来战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作为本次投资的唯一主体,将直接持有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三、拟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陆璐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村良马一街2号161室
6、出资方式:自有资金进行现金出资
7、拟定经营范围:医疗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医疗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医疗器械及其领域类研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培训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上述内容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2016年10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发出了建设健康中国的号召,明确了建设健康中国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202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规划。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而且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不断加强,医疗消费支出将持续增加,未来医疗健康行业发展潜力较大。
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将专注于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通过医疗健康产业平台投资具有较强经营实力、技术实力、优秀管理团队、高成长性的优质医疗健康服务企业,积极把握医疗产业化、市场化的机遇,迅速培育公司未来新的业务增长点,探索公司延伸业务能力,从而快速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未来经营可能受到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行业经济、产业政策的研判,密切关注该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督促其规范运作,加强风险控制,力争达到预期设想的战略目标。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设立完成后,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6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预重整事项
2020年12月,公司债权人深圳市华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年2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0)粤03破申827号《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021年7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免税集团发来的《投资意向函》,深圳免税集团拟由下属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进行战略型参股投资,深圳免税集团现有免税牌照业务不参与此次重整。该函仅表明深圳免税集团在公司重整事项满足相关条件后有参与对公司进行投资的意向,投资与否以最终的决策审批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意向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公司预重整期间已完成债权申报、评估等尽调工作,目前正在制定初步的重整预案,并与中国证监会关于预案情况保持密切沟通和汇报。同时,意向投资人深圳免税集团已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开展尽调工作。公司后续将尽快推进预重整及重整事项,根据实质性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7日、2020年6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号、深证调查字[2020]7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2020年6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20-076)。
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结案通知书》(深证结案字[2021]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1-110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万马科技”)于2021年8月30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张丹凤女士通知:张丹凤女士于2021年8月30日与其配偶唐金元先生签署了《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唐金元先生转让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6,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每股转让价格为14.264元,转让价款总计95,568,800元。
受让前述股份后,唐金元先生直接持有万马科技的股份数量将由83,500股增加至6,783,500股,直接持股比例由0.0623%增加至5.0623%。
一、交易情况
1、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姓名:张丹凤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124196511******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青春坊9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张丹凤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根据自身需要择机择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的前提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司,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若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张丹凤女士其他承诺如下:张丹凤的配偶唐金元于2021年2月23日购买公司股票83,500股,距离张丹凤女士2020年9月2日减持公司股票不足6个月,其配偶唐金元在其减持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张丹凤及其配偶唐金元承诺本次违规增持的股票,在增持六个月后卖掉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增持的时点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目前,张丹凤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上市流通,其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受让方情况
姓名:唐金元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124196011******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筑境花园108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数量:张丹凤女士持有的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A股6,700,000股。
2、股份转让款:双方经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14.264元,转让价款总计95,568,800元。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根据双方另行协商的方式和时间支付。
4、股份的过户登记:由双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确认本协议下标的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协议下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由双方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5、协议签订时间:2021年8月30日。
6、协议生效时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为股东家庭需要进行内部持股调整,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转让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
五、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张丹凤女士及其关联方目前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质押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执行。
3、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
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
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人鸟(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厦门)”)拟将持有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9号翔安商务大厦的部分闲置物业按不低于评估价的市场价格出售给自然人王玉治。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拟转让物业的账面原值为38,753,344.40元,账面净值为20,930,599.76元,评估值为人民币35,641,000.00元。预计转让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5,840,436.00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或“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部分闲置物业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贵人鸟(厦门)拟将持有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9号翔安商务大厦的部分闲置物业按不低于评估价的市场价格出售给自然人王玉治。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拟转让物业的账面原值为38,753,344.40元,账面净值为20,930,599.76元,评估值为人民币35,641,000.00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5,840,436.00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贵人鸟(厦门)聘请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拟转让的物业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闽中兴评字(2021)第AL30028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本次拟转让的物业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值合计为35,641,000.00元。
拟转让物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上述拟转让物业产权清晰,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上述物业设有抵押权和租赁权,但不存在影响本次转让的重大法律障碍。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王玉治,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卖方:贵人鸟(厦门)有限公司
买方:王玉治
1、卖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座落在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9号“五缘湾翔安商务大厦”第18层、19层的房产出售给买方,买方亦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具体情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且同意以现状转让。
2、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35,840,436.00元整,买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购房款人民币35,840,436.00元整一次性汇入卖方银行账户。
3、卖方应于收到全额购房款总价后90天内将交易的不动产全部交付给买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结清。若该房产银行在押,卖方应于收到全额购房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银行申请并尽快办理解押手续。
4、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金及手续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转让的物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资产,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完成后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优化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结构,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及现金流带来积极影响,具体数据以最终经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永冠转债”赎回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7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永冠转债”赎回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部分闲置物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1-085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部分闲置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9日
● 赎回价格:100.378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9月10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2021年9月10日)起,“永冠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永冠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前,“永冠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当前转股价格20.59元/股转为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8月30日收市后距离2021年9月9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剩8个交易日,特提醒“永冠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 如投资者持有的“永冠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后,未实施转股的“永冠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100.378元/张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永冠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风险提示: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永冠转债”当前收盘价为159.23元/张)与赎回价格(100.378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6日连续22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或不低于)公司“永冠转债(113612)”(以下简称“永冠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永冠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永冠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永冠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冠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永冠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6日连续22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或不低于)“永冠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59元/股)的130%(含130%,即26.767元/股),已满足“永冠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1年9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永冠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78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赎回价格计算过程:
当期计息年度(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7日)票面利率i:0.50%;
计息天数t: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算头不算尾)共276天;
每面值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50%*276/365=0.378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78=100.378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78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02元(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78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78元。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永冠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永冠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9月10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永冠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9月10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永冠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9日(含当日)收市前,“永冠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当前转股价格20.59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9月10日)起,“永冠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永冠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永冠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有导致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投资者持有的“永冠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21-59830677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