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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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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9:00-10:00

●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互动交流。

● 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3日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公司公告的电话、传真或投资者关系信箱(nmyjzqb@163.com)联系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年 8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定于2021年9月6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9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 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召开时间:2021 年9月 6日(星期一)9:00-10: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互动交流。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全文先生,董事、总经理魏晋忠先生,总会计师李健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彤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 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3日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公司公告的电话、传真或投资者关系信箱(nmyjzqb@163.com)联系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6日(星期一)9:00-10: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梁 岩

2、电话:0472-3117182

3、传真:0472-3117182

4、邮箱:nmyjzq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定金损失风险

2017年12月28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收购股权〈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将《框架协议》约定的定金金额由1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70亿元人民币,同时,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胜世纪”)将其合计持有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33.41%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委托期限至中国保监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且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或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终止之日。根据《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如因北京千禧世豪或北京中胜世纪的原因导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北京千禧世豪以及北京中胜世纪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约定的定金双倍返还给公司;如因公司原因导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定金将不予退还;如因不可归咎于各方的原因致使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定金将退还给公司。因此,在公司与北京千禧世豪、北京中胜世纪达成有关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前,除公司、北京千禧世豪、北京中胜世纪一致同意解除或终止《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外,如公司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导致本次交易未能达成,则公司将面临损失定金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已依据协议及双方协商的时间及交易进程支付了定金70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

2.交易事项不确定性风险

(1)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具体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并履行交易对方内部决策/审批流程以及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本次交易需符合法律法规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且须通过保险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批。鉴于本次重组方案重大,涉及事项较多,公司与交易对方虽已达成初步交易方案,但仍处于与相关监管部门就方案所涉及重大事项进行汇报、沟通、咨询和细化的阶段,尚未形成最终方案,未进入实质性审批程序。最终方案能否获得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公司业务转型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重大调整。

4.监管部门审批风险

(1)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需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获批,公司还将依据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调整公司相关金融类资产的股权结构。

(3)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鉴于华夏人寿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中国银保监会派驻接管组对华夏人寿实施接管。

(4)2021年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依法延长接管期限的公告》,延长华夏人寿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中天金融(000540)”自2017年8月21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已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华夏人寿21%一25%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程中,尚未形成最终方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2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49)。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合计持有的华夏人寿21%一25%的股权。本次标的股权交易定价不超过310亿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以交易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审计、评估/估值机构进行审计、评估/估值后出具的标的股权在评估/估值基准日资产评估/估值报告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截至目前,公司已依据协议及双方协商的时间及交易进程支付了定金70亿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详见2018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49)。

二、停牌期间进展情况

注: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

三、复牌后重大资产重组主要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估值机构就此次股权购买事项开展调查、法律、审计、评估/估值等各项工作。公司正在推进各相关中介机构对此次股权购买事项开展财务顾问、审计、法律及评估等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达成初步交易方案。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事项所涉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和论证,并且贵州省贵阳市两级国有资本拟参与本次重大资产交易事项,具体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后,报贵州省贵阳市两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审批。公司与交易对方虽已达成初步交易方案,但仍处于与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就方案所涉及重大事项进行汇报、沟通、咨询和细化的阶段,尚未形成最终方案。

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鉴于华夏人寿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中国银保监会派驻接管组对华夏人寿实施接管。2020年7月18日,公司对华夏人寿被接管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实施接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2)。2021年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依法延长接管期限的公告》,延长华夏人寿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2021年7月17日,公司对华夏人寿被延期接管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依法延长接管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7)。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每隔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20日、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21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19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17日、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26日、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13日、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12日、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8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24日、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19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9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2日、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22日、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22日、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7日披露了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20日、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21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19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17日、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26日、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13日、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12日、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8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24日、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19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9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2日、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22日、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22日、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5)、《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5)、《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35)、《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4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48)、《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6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6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7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8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90)、《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9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9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5)、《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8)、《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0)、《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3)、《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6)、《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2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3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33)、《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3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36)、《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5)、《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50)、《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5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56)、《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59)、《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9)、《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70)、《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7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3)、《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6)、《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26)、《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29)、《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1)、《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8)、《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9)、《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4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定金损失风险

根据《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如因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的原因导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约定的定金双倍返还给公司;如因公司原因导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定金将不予退还;如因不可归咎于各方的原因致使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无法达成,则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定金将退还给公司。因此,在公司与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达成有关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前,除公司、北京千禧世豪和北京中胜世纪一致同意解除或终止《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外,如公司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导致本次交易未能达成,则公司将面临损失定金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已依据协议及双方协商的时间及交易进程支付了定金70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

(二)交易事项不确定性风险

1.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具体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并履行交易对方内部决策/审批流程以及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本次交易需符合法律法规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且须通过保险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批。鉴于本次重组方案重大,涉及事项较多,公司与交易对方虽已达成初步交易方案,但仍处于与相关监管部门就方案所涉及重大事项进行汇报、沟通、咨询和细化的阶段,尚未形成最终方案,未进入实质性审批程序。最终方案能否获得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核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三)公司业务转型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重大调整。

(四)监管部门审批风险

1.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需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获批,公司还将依据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调整公司相关金融类资产的股权结构。

3.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鉴于华夏人寿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中国银保监会派驻接管组对华夏人寿实施接管。

4.2021年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依法延长接管期限的公告》,延长华夏人寿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其他

(一)公司承诺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继续筹划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如果公司最终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资产购买方案,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2021-06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44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妙可蓝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妙可”)、广泽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泽乳业”)、上海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芝然”)和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芝享”)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8月30日期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共计632.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67%。具体明细如下:

注1: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0年天津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的通知》获得研发投入补助。

注2: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第一批措施》(津开办发[2020]6号)获得稳定就业用工补助。

注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获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补贴。

注4:根据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促进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奉府规[2018]20号)、《关于开展奉贤区2020年下半年度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担保贴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获得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担保贴费。

注5:根据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奉贤区“三个一百”企业研发创新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奉经委[2019]68号)获得奉贤区“三个一百”企业研发费用补贴。

注6: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9号)获得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6,321,407.79元(未经审计)。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本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胡自强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任志林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参股合伙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中1-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上述第1、2、3、4、5、7、8、9、1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57,335,122股,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第1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俞熔分别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8,031,825股、20,114,171股,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中,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已通过2.01-2.10项议案逐项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贵阳、韩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90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