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068 公司简称:明新旭腾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1-038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0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08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明新旭腾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新旭腾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1-039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08月27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08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逸群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明新旭腾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1-040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55.50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200.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2020年11月17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额系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相关金额已于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前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36,160.39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4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且尚未到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1-050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室内装饰为主体,融幕墙、景观、软装、家具、机电设备安装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化装饰集团。公司承接的项目包括公共建筑装饰和住宅装饰等,涵盖酒店装饰、文体会展建筑装饰、商业建筑装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装饰、住宅装饰等多种业务形态。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资质证书,具备承接各类建筑装饰工程的资格和能力,是建筑装饰企业中资质级别最高、资质种类最多的企业之一。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邀标的方式取得。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战略,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着力提升新兴业务竞争力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的壁垒优势。
1、EPC业务开花结果
江苏园博园是一座大型生态文旅综合区,金螳螂承接了其中主要区域的装饰、幕墙、园林景观和艺术软装的设计和施工,作为大型EPC项目,面临着体量大、工期紧、质量要求高的艰巨挑战。公司在项目设计环节,通过EPC云设计平台科学规划项目进度,有效解决了设计施工间的衔接问题,保障工期的按计划推进;在采购环节,通过大工管平台和成本控制中心,精确计算项目各类原材料,最大化降低项目成本;在施工环节,通过装配式等技术的综合运用,实现施工过程的标准化和均一化,有效保障了施工的品质,最终实现圆满交付。当前在EPC领域,金螳螂正着力打造自身壁垒优势,树立行业标杆,使EPC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2、装配式业务快速发展
公司积极吸纳行业顶尖人才,聚焦装配式装修技术的快速推广落地。报告期内,公司与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驱动力,共建装配化装修产业互联网平台和装配化装修产品创新与展示中心。公司还与成都城投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装配式项目承接、装配式装修BIM平台建设方面资源共享,加大市场开拓。同时针对装配式装修中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等核心环节优势互补,将深化设计、产品制造、技术研发等产业链各环节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引领装配式装修快速落地、快速推广。
3、BIM技术持续完善
公司自主研发BIM管理系统,建立了完善的BIM实施流程和协同平台,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移动应用、物联网等技术对公司现有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和融合,实现工程信息云端同步,推进公司工业化、信息化转型进程。在北京中国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上海中心、江苏园博园等项目中,公司以BIM项目管理平台为基础,借助BIM进行联合下单,实现从设计、施工安装、后期检核等各环节阶段的高效运作,极大提高了项目施工精度,确保了质量和工期,增强了客户服务水平。目前公司拥有百余人的专职BIM技术研发、应用人员,多次获得国内外BIM大赛奖项,被中国装饰协会授予“装饰行业BIM研究中心”。
4、细分景气板块加速发展
医养板块是公司当前快速发展的重点业务。公司多年来陆续打造了300余项医疗作品,完成了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成都前沿医学中心、上海孟超肿瘤医院等项目的装饰工程。面对当前我国医养建设领域重要发展机遇,公司将持续深耕医养建设市场,拓展医养建设总承包和专项业务,提升公司专项规划设计能力、施工能力,为建设方提供一站式服务,持续打造行业标杆与口碑。除了医疗养老类项目外,城市更新等新型民生类项目也在快速增加。报告期内,金螳螂承接了景德镇的陶溪川文创街区和陶阳里老街改造装修项目,面对多业态、多种风格的设计要求,公司发挥设计施工一体化优势,通过设计与施工团队紧密配合,第一时间将设计成果转化为施工方案,完美呈现文化与艺术的结合,助力景德镇华丽展现千年瓷都风采,迎接八方来客。在城市更新领域,公司对城市建筑空间赋予其新的生命力,使之更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此前存在业务往来,公司在为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提供装饰装修业务服务过程中,收取了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近期,因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出现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情况。公司积极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商讨解决方案,目前已暂停承接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项目。
截止本半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就177,656.09万元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达成购买资产抵偿解决方案,其中,已有47,888.00万元资产以抵减供应商应付款的方式由供应商处置,目前均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除上述票据兑付款项以资产抵偿外,公司剩余应收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410,909万元(已扣除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甲供材商票35,707.82万元),其中,已到期未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6,035.04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以下方法积极应对:
1、目前公司正在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协商,积极寻找优质资产抵入,并发动供应商和社会资源共同处置该类资产。
2、积极寻求主管部门的协助,推动逾期未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及工程款的支付,确保锁定优先权。
3、积极配合各地政府推进恒大在建项目复工和交付的工作,在确保有监管账户优先支付项目的应收工程款和后续施工资金的前提下,推动项目的完工和交付。
4、加强应收款项的审计收款工作,加快资金回笼,严格控制垫资项目。
5、加大力度承接EPC总包项目、城市更新项目、装配式项目、医疗项目、教育项目、幕墙光伏项目,以及政府平台现金流好的公建项目等。
6、公司不排除通过财产保全、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因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剩余应收账款问题解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汉林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1-048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名,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汉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请见公司2021-050号公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处理及资金回笼的议案》;
为加快资金回笼,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应收款项以现金收款为主。当客户资金周转存在困难,提出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款时,决议同意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此类方式以减少应收款项,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款金额累计12个月不超过50亿元。公司将参考市场价积极处置上述资产,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款的协议、买卖合同、处置资产等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分公司相关登记事项的议案》。
决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将山西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102号文旅大厦B座23层2303-2305号。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1-049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盘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宁波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处理及资金回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应收款项以现金收款为主,但在客户资金周转存在困难,提出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款时,公司一定范围内接受此类方式以减少应收款项,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款金额累计12个月不超过50亿元,并将参考市场价积极处置上述资产,是为加快资金回笼,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决定的。通过债权处理,公司可以收回债权并减少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利益。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1-051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截止2021年6月30日,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没有以前期间发生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报告期内,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1,3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对子公司西安金创承接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对子公司新加坡金螳螂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为529,628.7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1.14%。其中,公司为精装科技提供担保额为51,500万元,为金螳螂景观提供担保额为53,000万元,为金螳螂幕墙提供担保额为227,400万元,为金螳螂艺术发展提供担保额为3,200万元,为美瑞德提供担保额为155,000万元,为新加坡金螳螂提供担保额为20,528.70万元,为金螳螂供应链提供担保额为12,000万元,为集加材料提供担保额为6,000万元,为金螳螂华东提供担保额为1,000万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二、关于债权处理及资金回笼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债权处理及资金回笼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应收款项以现金收款为主,但在客户资金周转存在困难,提出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款时,公司一定范围内接受此类方式以减少应收款项,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款金额累计12个月不超过50亿元,并将参考市场价积极处置上述资产,是为了加快资金回笼,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决定的。通过债权处理,公司可以收回债权并减少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利益。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债权处理及资金回笼事项。
独立董事:俞雪华、万解秋、赵增耀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1-020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1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 截至2021年8月30日,公司收盘价为63.15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市盈率为69.33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62.12倍,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1.53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1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内部生产经营秩 序正常。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 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关注到近期媒体报道涉及公司所属行业及“工业母机”等内容,源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提及针对工业母机等行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述会议涉及内容的相关政策细则尚未明确和出台,后续政策如何实施、对行业产生何种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作为国内先进的金属切削类中高档数控机床以及智能自动化生产线提供商,已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业绩较快增长主要由于市场需求旺盛,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公司数控机床类产品订单快速上升,产能提升拉动产量稳步提高,尤其是数控机床类产品销量增长所致。但机床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未来行业景气度能否持续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截至2021年8月30日,公司收盘价为63.15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市盈率为69.33倍,最新滚动市盈率为62.12倍,公司所处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1.53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于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万俊、李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