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定2021-00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更换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黄声森先生(会计专业)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已满6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黄声森先生任期届满需要更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谢园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可续期债权融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可续期债权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时资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永续债权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8亿元,其中博时资本5亿元,招商银行3亿元。2020年12月29日,公司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华宝-招银广州1号单一资金信托”)签订《永续债权投资合同》。2020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其可续期债权投资金额3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博时资本5亿元永续债尚未发行。
(三)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1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号)等文件的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建工集团10%的股权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由广东省财政厅代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并委托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专户管理,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2021年8月6日,公司收到建工集团发来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核变通内字〔2021〕第44000012100001101号),确认建工集团完成股东变更登记,建工集团股东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变更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东省财政厅。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建工集团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水电集团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受托经营管理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受托经营管理间接控股股东建工集团在广东省河源市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建工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其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费按比例计提,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为三年。
(五)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情况
1.报告期,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龙湖水电站首台机组25MW并网、广东湛江遂溪县官田水库光伏发电项目(50MWp)全容量并网发电,公司新增投产总装机75MW。
2.公司清洁能源投产发电项目正常运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1,517.38MW。
新疆哈密十三间房风电项目一期(50MW)正在建设当中;新疆布尔津风力发电项目三期(49.5MW),新疆托里县粤通能源禾角克风电项目一期(49.5MW)、二期(49.5MW)等正在做投资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5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3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2021年8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需作相应的调整,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推荐独立董事谢园保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谢彦辉先生、独立董事尹兵先生、独立董事黄声森先生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尹兵先生为召集人;董事会同意调整为由董事长谢彦辉先生、独立董事尹兵先生、独立董事谢园保先生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尹兵先生为召集人。
三、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需作相应的调整,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推荐独立董事谢园保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兼总经理卢大鹏先生、独立董事黄声森先生、独立董事李彩虹女士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黄声森先生为召集人;董事会同意调整为由董事兼总经理卢大鹏先生、独立董事谢园保先生、独立董事李彩虹女士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谢园保先生为召集人。
四、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于2015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鉴于当年新疆地区被列为风电红色预警区域,该项目暂停正式投资。目前,新疆区域由红色预警转为橙色,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关要求,该项目作为存量项目,直接纳入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项目具备重启条件。
由于项目暂停投资时间较长,项目投资的市场价格、上网电价等关键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重新进行决策,董事会同意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重新对该项目进行投资,项目总投资29,727.90万元(含项目前期已投资的1,498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五、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73,110.18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5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
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能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项目总投资40,557.10万元。
鉴于当年新疆地区被列为风电红色预警区域,该项目暂停正式投资。目前,新疆区域由红色预警转为橙色。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关要求,该项目作为存量项目,直接纳入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根据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哈密十三间房风电项目建设的通知》的要求,该项目为哈密市2021年续建重大项目,要求哈密能源公司尽快复工建设该项目,项目已具备重启条件。
由于该项目暂停投资时间较长,项目投资的市场价格、上网电价等关键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重新进行决策。
一、投资概述
公司由哈密能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七角井镇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9,727.90万元(含项目前期已投资的1,498万元),哈密能源公司将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粤水电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已取得哈密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粤水电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50MW项目核准的批复》(哈地发改能源〔2015〕88号)。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哈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20号院20栋农行综合202室(百花路7号)。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4年6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李开君。
6.注册资本:8,081万元。
7.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等。
8.哈密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哈密能源公司聘请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粤水电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七角井镇,属九大风区之一的十三间房风区,平均风速和最大风速均较大。风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度约在835-960m,场地开阔,地形略有起伏,地势东北部高、西南部。
2.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4200kW的WTG136-4200型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400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800h。
3.该项目施工总工期12个月,静态总投资29,187.53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5,837.51元/kW;动态总投资29,727.90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5,945.58元/ kW。
4.该项目上网电价0.25元/kWh(含税)。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59%,投资回收期为11.46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建设方式
哈密能源公司将自筹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五、投资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六、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673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5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楚能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3,110.18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巴楚能源公司在新疆喀什巴楚县境内投资建设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50MWp,配套储能项目建设规模22.5MW/45MWh。工程总投资73,110.18万元。
新疆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巴楚能源公司增资不超过14,900万元,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16,500万元(含已投产的新疆喀什巴楚县20MWp光伏发电项目审批的注册资本金1,531万元)。剩余金额巴楚能源公司将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新疆喀什巴楚县20MWp光伏发电项目于2021年4月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获取业主资格,2021年6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20210002)。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巴楚镇银泰路工业园区扶贫产业孵化园。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0年7月20日。
5.法定代表人:高飚。
6.注册资本:100万元。
7.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资源投资开发、矿业投资。
8.巴楚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巴楚能源公司聘请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粤水电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喀什地区巴楚县三岔口镇境内,交通便利。地表为荒漠戈壁景观,未见冲沟痕迹,场区地势平坦开阔,植被稀疏。场址工程代表年辐射总量为1615.2kWh/m2,属于太阳能资源很丰富地区。
2.项目装机规模150MWp,采用358176块单晶硅540Wp双面高效半片电池组件、48台3125kW的逆变升压一体机。
3.本项目首年发电量为31688万kWh,年平均上网电量28963万kWh,直流侧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497.45h,交流侧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930.86h。
4.该项目计划施工期为6个月,工程静态投资为72,438.0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为3,745.21元/kW;工程动态投资为73,110.18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3,779.96元/kW。
5.该项目上网电价0.25元/kWh(含税)。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31%,投资回收期为12.39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建设方式
巴楚能源公司将自筹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五、投资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六、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606.38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78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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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公司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2021年上半年,公司仍然以量具量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
公司主要生产五大类产品:电子数显、精密机械类卡尺系列产品;电子数显、精密机械类千分尺系列产品;电子数显、精密机械类指示表系列产品;其它智能化、数字化精密仪器仪表系列产品;自动化测量解决方案类产品。公司目前也是我国生产测量范围在500mm以上非标电子数显量具量仪的最主要厂家。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制造业的位移测量,用途广泛,几乎所有制造业都有用到。公司以实现“智能制造”为契机,目前已完成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端数显量具量仪产业化项目,实现生产效率、产品制造精度、质量稳定性显著提高,是国内率先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的数显量具量仪生产制造商。
2021年上半年,由于国内疫情控制较好,且伴随着国内经济复苏较快的势头,国内订单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而出口业务还是由于国外疫情反复的影响,出口订单基本维持在上一年度的水平,公司及时做出了调整,并响应国家号召,加大了对国内市场的投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同时驱动,并着重进行了品牌和产品的升级换代,积极推出新产品,并于上半年推向市场,取得了市场的积极认可,因此上半年国内销售业务取得了较大增长,出口业务则增长较少。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总体营收实现了超过两位数的增长,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的龙头地位。
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与磨炼,公司经营模式已经较为成熟稳健,研发与销售实力亦处于领先地位,随着对研发的不断投入,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将有望继续保持。
(2)积极开拓城市和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1、代建服务业务
公司一季度签署的《代建管理服务及销售管理咨询服务合同书》、《委托运营管理服务框架协议》等数份园区综合管理业务合同,正在落地推进中。公司也在积极开拓东北、江苏、上海等地的代建和运营服务项目。
2、物业和商业服务业务
2021上半年度,物业板块变更了子公司平台名称,经营范围,丰富城市和产业园区综合运营与服务业务的内容,增加了商贸服务业务。公司积极开拓物业和商业运营业务。与国内优质物业公司和商业运营公司洽谈强强联合事项。与国外食品安全检测公司初步接洽,拟在国内开展城市和产业园区中央厨房和食品安全服务检测合作。
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城市和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量具量仪研发生产销售”的双主业模式。
(二)破产重整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5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或预重整)的议案》。
2021年5月26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下发的《决定书》等法律文件,桂林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1年5月27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关于发布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的协商函》,主要内容如下:为保障预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贵公司预重整申请当日,管理人已通过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关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约定债权人于2021年6月28日前备齐相关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1年6月8日,临时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和遴选东方网络战略投资人。
2021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战略投资人事项的通报》,主要内容如下:截至重整战略投资人招募截止时间(即2021年6月22日17时),仅有一名意向重整战略投资人按相关公告要求向管理人完成报名工作。已报名意向重整战略投资人为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高新”)。
2021年6月25日,公司向桂林中院递交重整申请,桂林中院已收取材料。
2021年7月8日,意向重整投资人科翔高新向管理人提交了密封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2021年7月14日,在桂林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主持召开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评审会议。根据评审意见,且经报桂林中院后,管理人确定科翔高新具备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2021年7月23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关于已与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经多次磋商,管理人于2021年7月22日与科翔高新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该协议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已向法院申请重整,截至本公告日,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调整组织架构、修改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关于设立公司四大事业部及聘任人员的公告》、《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股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65亿元;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2亿元;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93亿元。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4,426,428.3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张群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79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8月30日10点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群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80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8月30日下午14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洪志国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共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70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德”)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赵守明先生和庄惠女士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赵守明、庄惠本次所质押限售流通股负有潜在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浙股(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质权人”)质权人已知悉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赵守明、庄惠已书面告知质权人出质的股票负有潜在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并签署质押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如发生中国证监会要求质押人处分股份的情况,则质押人应提前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质权人提供相关信息,质押人应当首先以其未办理质押的万邦德股票向万邦德履行补偿义务;若质押人未办理质押的万邦德股票数量不足以满足其业绩补偿义务要求且质押人拟以被质押股票中相应数量的股票(“部分解质押股票”)补偿给万邦德,质押人和质权人可视情况进行协商,在符合内外部监管办法的前提下,对部分股票进行解质押,具体的金额、操作、手续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质押人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质权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向质权人提供令质权人满意的其他担保措施)。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四、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用途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内或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无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整体资信状况良好,具备业绩补偿的履行能力及保障。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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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