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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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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81 公司简称:ST辅仁

公司代码:600653 公司简称:申华控股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8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弃权,0名监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1-049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存在的有关风险向全体投资者提示如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存在可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根据2020年年报及2021年半年报,截至2021年半年度末,公司逾期债务为30.68亿元;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91亿元,同比下滑 44.10%,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2亿元,同比下降32.65%;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6亿元,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6亿元,亏损金额较大。另外公司资金流动性困难,面临债务逾期无法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涉及多起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年审会计师提示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2、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借款余额为168,772.81万元,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47,965.31万元,尚有担保余额174,695.17万元。上述事项未经公司有权限的决策机构批准,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预计一个月之内无法解决。

二、控股股东股权冻结风险

截止目前,辅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6,393,329股(其中限售流通股37,334,999股,无限售流通股49,058,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78%。该等股份已被全部司法查封冻结,且存在多次轮候冻结情形。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事项,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本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待有关事项进一步核实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进行披露。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1一38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第四号一一电力、第五号 一一零售》的要求,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二、分行业情况

1、汽车产业:

(1)上半年,随着疫情的控制以及国内经济的快速复苏,汽车消费进入消费升级通道,国内豪华车经销商终端零售近180万辆,同比增长33.2%,与2019年同期比较增长23%,市场占有率升至17%。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宝马品牌汽车销售11,572台,同比增长32%,申华晨宝板块通过狠抓经营效率,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售后满意度等手段,实现上半年销售利润同比提升129%;国产品牌方面,公司实现金杯、吉利等品牌整车销售共1,681台,同比下降39%,主要是华晨集团重整导致公司不再开展华晨品牌汽车批发业务,同时关停并转低效、无效企业,重新布局网络渠道所致。

(2)汽车文化产业园:2021年上半年,两家汽博园持续做好运营工作。渭南汽博园实现落地汽车品牌4S店24家,驾校训练场、驾考中心和车管所便民服务站签约入驻。开封汽博园运营汽车品牌4S店7个,建设完成立体4S店两栋,可容纳汽车品牌店12个;建设运营二手车专业市场1个。受疫情及汽车行业持续下行影响,园区立体店两家租赁店铺退租。上半年,园区新增车驾管业务便民服务点,为园区车辆交易提供便利服务。

2、新能源产业发电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6家风电项目公司股权,对风电项目电量并表时间截止至2021年2月末。目前6家风电项目已完成工商变更,与交易相关的责任及义务解除手续正在办理中。

3、房地产:

随着国内疫情的控制,旅游服务行业逐步恢复,湖南洪江黔阳古城景区2021年上半年较上年同期增加游览人数1.5万人次,同比增幅304%;尚贤客舍酒店收入同比增加31.28%;房车营地住宿类收入同比增加4%,湘水国际一期项目实现住宅部分全部售罄,实现商铺销售46.84平方米,累计去化率49%,车位累计去化率36%。西安“曲江龙邸”项目继续报告期内实现车位累计去化率76%。

申华金融大厦通过装修升级、提供符合市场的产品,提升管理细节及服务体验,实现了租户结构性调整,不断优化和提升申华金融大厦的运营服务水准,出租率截止目前已接近90%,招商部正在积极推进争取在年底前实现基本满长租,为大厦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0052 公司简称:浙江广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蒋旭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6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由公司董事长蒋旭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书面确认意见》;

2、《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7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7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广厦”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更加客观、准确、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1年半年度下列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系子公司广厦传媒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所致。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主要系子公司广厦传媒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相应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3、上述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因计提上述减值,导致减少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总额约1,648.44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0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科华数据”;2021年1月19日公司收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21年1月21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科华恒盛”变更为“科华数据”,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335”。

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02)及《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03)。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47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 ”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核准,认为《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48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49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林仪女士,董事、总裁陈四雄先生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45,08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7%)、不超过347,12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

2、林仪女士、陈四雄先生作为公司董监高,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林仪女士,董事、总裁陈四雄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申请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林仪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4,980,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其中限售流通股为3,735,268股,无限售流通股为1,245,089股;

陈四雄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1,38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其中限售流通股为1,041,375股,无限售流通股为347,125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交易情况

备注:1、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相关人员计划减持的数量不超过该数量;

2、在减持期间即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二)有关承诺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林仪女士、陈四雄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林仪女士、陈四雄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仪女士、陈四雄先生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林仪女士、陈四雄先生将根据个人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林仪女士、陈四雄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林仪女士、陈四雄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林仪女士、陈四雄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申请表》。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