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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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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26 公司简称:ST瀚叶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0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0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孙康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0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0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化工》要求,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L-色氨酸受供求关系影响产品价格同比上升。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0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股份177,5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出具的《关于减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计划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2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自司法划转获取公司股份至本公告披露日未进行减持,且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