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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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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29 公司简称:华建集团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7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两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并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杨德红、邵瑞庆、宋晓燕 【简历附后】

(2)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人。津贴按月平均数发放,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另行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德红先生简历

杨德红,男,1966年10月生,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邵瑞庆先生简历

邵瑞庆,男,1957年9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二级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现担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港集团、中远海发、中华企业独立董事。

宋晓燕女士简历

宋晓燕,女,1972年10月生,法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7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13,51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2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63,207.35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89,79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承销费8,599,999.79元后计人民币271,399,989.80元,由海通证券于2017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90158000006806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6,267,549.98元,其中期末本公司主动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6,234,860.3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10月26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本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15800000680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17年9月28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本公司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940万元对华建数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建数创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据此,本公司、华建数创于2017年10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华建数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9年9月2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子公司华建数创于2019年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实现由主要服务于集团内部的全资子公司向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实体的转型,不再适宜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鉴此,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原以增资款形式拨付给华建数创的募集资金89,400,000.00元其相应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3,800,157.59元,并于2019年10月18日完成该项置换工作将华建数创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因对募集资金主动进行现金管理而银行系统自动生成1个子账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进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根据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6,234,860.33元, 2021年1-6月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176,970.63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0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划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开始实施。

本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使用人民币1亿元整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4月21日,公司已按承诺将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整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9年9月2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认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和设计能力,不对外产生收益,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作用在短期内较难显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21,063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7,134.70万元,其中6,071.70万元用于项目1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21,063万元用于项目2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1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并将部分现金管理收益超额投入,项目2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之约定分4年逐笔支付股权转让款而尚未使用完毕,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度如下:

注: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含代扣代缴景域园林原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款项支付分为两次,2019年11月29日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自然人股东,2020年1月8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至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和本公司制定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之批准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现代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截至期末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原因系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形成的收益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7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四名,实到监事四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7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

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事项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卓福民、朱建弟、盛雷鸣先生因任职时间达到六年,近期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卓福民、朱建弟和盛雷鸣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卓福民、朱建弟和盛雷鸣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卓福民、朱建弟和盛雷鸣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卓福民、朱建弟和盛雷鸣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卓福民、朱建弟和盛雷鸣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

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杨德红先生、邵瑞庆先生、宋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杨德红先生、邵瑞庆先生、宋晓燕女士的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认为杨德红先生、邵瑞庆先生、宋晓燕女士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并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补选杨德红先生、邵瑞庆先生、宋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杨德红先生、邵瑞庆先生、宋晓燕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德红先生简历

杨德红,男,1966年10月生,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邵瑞庆先生简历

邵瑞庆,男,1957年9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二级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现担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港集团、中远海发、中华企业独立董事。

宋晓燕女士简历

宋晓燕,女,1972年10月生,法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0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8日

至2021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已披露于2021年8月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帐户、社会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或其他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3、登记地点: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其他事项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俊士、钱向明

联系电话:021-62464018

电子邮箱:ir@arcplus.com.cn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