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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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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人数1人,董事罗祁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广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广胜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的议案》;

公司拟将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但实际授予价格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5.《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7日下午14:00在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力合科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慧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邹慧女士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审议通过《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以奋斗者为本、收益与贡献对等、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4.《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蒙良庆先生因职务调整,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提名补选李安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补选新的监事就任前,蒙良庆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事项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报湖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蒙良庆先生因职务调整申请辞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职务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李安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安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安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任职于力合科技,先后任运营工程师,运营部经理、采购部经理。现任力合科技物资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安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长沙旺合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7%的出资比例(截至目前,长沙旺合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4,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6.0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股东大会”)。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的议案》;

2.《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1-4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2-3、提案5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中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9月1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1020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联系人:侯亮、廖芸

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0731-88801768

邮箱:hl@lihero.com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2: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00”

2、投票简称:“力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