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接309版)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由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考核不达标或其他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5、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198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2021年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2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在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增设权益238.00万份,同时拟增加激励对象共计117人。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2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0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663.00万份股票期权及2,49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604.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1年4月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过程中,24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期权共计240.60万份。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人数由1,809人调整为1,560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3.00万份调整为2,422.40万份。
6、2021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6月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配,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由16.93元/股调整为16.23元/股。
7、2021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18年及2021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对112名首次授予的离职人员合计126.60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就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1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21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68名首次授予的离职人员合计444.50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就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2021年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由于公司36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廖宣、吴高锋、张耀中、闫世伟等368人,共计444.50万份)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1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48人调整为1080人。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由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本次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199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4、审议《关于新设子公司及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第5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第2、5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1年9月9日17:00前交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 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 或表决资格。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330096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祝建霞;
(2)电 话:0791-86397153;
(3)传 真:0791-88338132;
(4)邮箱:zqb@zheng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7;投票简称:正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股东大会当天)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对总议案及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53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安徽永磁”)
● 投资金额: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熊”)拟以现金方式向北方稀土安徽永磁增资3,614.40万元人民币,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证券代码:600111.SH)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北方稀土安徽永磁40%股权,公司和北方稀土股权比例不变。
● 本次投资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熊(包头)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包头公司”)向北方稀土安徽永磁转让设备、出租房屋及配套设施、代收代付水电气及采暖费等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暨交联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需要履行除工商登记外其他特殊审批事项。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北方稀土安徽永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过程中,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 本次投资目的:公司此次投资目的在于深化公司与北方稀土安徽永磁之间分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和产业协同,在获取投资收益的同时通过本次投资继续完善产业布局、保障稀土原材料供应。
● 本次投资金额相对较小,以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对北方稀土安徽永磁增资事项
公司拟与北方稀土签署《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股东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增资,设立包头分公司建设年产8000吨高性能合金薄片项目。
本次增资总额为9,036万元。其中,北方稀土出资额:5,421.60万元,出资比例60%;大地熊出资额:3,614.40万元,出资比例40%。
本次增资后,北方稀土安徽永磁各股东股权比例不变。
2、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为深化公司与北方稀土安徽永磁之间分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和产业协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熊包头公司向北方稀土安徽永磁转让设备、出租房屋及配套设施等,拟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和《资产租赁协议》,双方约定:
(1)双方共同委托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拟转让设备进行评估,以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216号报告的评估价格为实际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777.79万元。
(2)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租赁大地熊包头公司局部厂房,作为其包头分公司的生产场所,并按月支付不动产租金和配套设施使用费。
(3)北方稀土安徽永磁使用的水、电、气单独设表计量,按照公摊单价按月缴费,取暖费按面积折算并在采暖季一次性缴纳。
(二)相关说明
本次增资和转让设备、出租房屋及配套设施、代收代付水电气及采暖费等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以上。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北方稀土安徽永磁为公司联营公司,由北方稀土与大地熊于2011年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北方稀土占60%股权,大地熊占40%股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熊永飞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衣晓飞先生在北方稀土安徽永磁任董事,北方稀土安徽永磁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名称: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义
4、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4584559560F
6、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4日
7、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万山镇军二路北侧
8、经营范围: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参见本公告之“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二)增资方式及相关内容
根据北方稀土安徽永磁股权结构及其建设项目所需资金需求,原股东方将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即北方稀土向其增资5,421.60万元,大地熊向其增资3,614.40万元,合计增资9,036万元。增资后,北方稀土安徽永磁注册资本将由 9,000万元增至18,036万元。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建设“年产8000吨高性能钕铁硼合金薄片项目”。此外,大地熊包头公司拟向北方稀土安徽永磁转让设备、出租房屋及配套设施、代收代付水电气及采暖费等。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四、出资方式及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采用现金出资方式,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资产等出资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熊包头公司拟向北方稀土安徽永磁转让设备、出租房屋及配套设施等,其中:本次转让设备为真空熔炼速凝炉及配套设备,以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216号报告的评估价格为实际转让价格,共计777.79万元;本次出租厂房839平方米,租金(不含税)按市场价格15元/平方米/月,每月租金为12,585元;配套设施使用费(不含税)根据设备折旧费用在各工段的分摊情况,按9,800元/月计;代收代付水电气费按表计量、取暖费按面积折算。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参见本公告之“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之(一)基本情况”。
六、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通过增资北方稀土安徽永磁,有利于深化公司与北方稀土安徽永磁之间分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和产业协同,在获取投资收益的同时通过本次投资继续完善产业布局、保障稀土原材料供应,进一步扩大公司烧结钕铁硼产能规模,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
2、本次投资金额相对较小,以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后,北方稀土安徽永磁可能在项目建设和经营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同时公司可能无法达到拓宽公司市场领域、完善产业布局的目的。
2、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政策的要求,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为标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北方稀土安徽永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熊永飞、衣晓飞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北方稀土安徽永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54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48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1,853,067.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18号)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8号)。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4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949.3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48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48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4,48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4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55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总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走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式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能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四)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二)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三)公司内审部需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操作风险。
(四)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金额累计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防控体系,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需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56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永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北方稀土安徽永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按原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对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安徽永磁”)增资3,614.4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北方稀土安徽永磁注册资本将由9,000万元增至18,036万元。同时,为深化公司与北方稀土安徽永磁之间分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和产业协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熊(包头)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向北方稀土安徽永磁转让熔炼炉等设备、出租房屋及配套设施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48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金额累计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5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57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北方稀土安徽永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防控体系,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58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山园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熊永飞、衣晓飞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需在2021年9月14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山园区大地熊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王兰兰
电话:0551-87033302
传真:0551-87033118
邮箱:dong@earth-panda.com
邮编:23150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山园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59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大地熊宁国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8月11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安徽宁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安徽宁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磁科技”)增资;增资后,宁磁科技注册资本将由 2,200 万元增至8,800 万元,公司将持有宁磁科技 75%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27日,宁磁科技办理完成了增资、更名等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大地熊(宁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055777175Q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刚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产业园明心路12号
注册资本:捌仟捌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2 年10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10 月 23 日至2032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磁性器材(以环保审批为准)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及技术咨询,创业投资,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产品销售,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至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大地熊(宁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60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3日(周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ong@earth-panda.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17日发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6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永飞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衣晓飞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学春先生,公司财务总监王自以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6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3日(周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ong@earth-panda.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兰兰
联系电话:0551-87033302
邮箱:dong@earth-pand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