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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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自2021年9月3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届满后,投资者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的申请。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0年9月2日起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自 2021 年 9月 3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赎回日及赎回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2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最短持有期限,1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赎回业务和转入基金的申购业务。
2、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转出基金“3.2赎回费率”规定。
3、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基金转换时,补差费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成申购费用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当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成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收取固定申购费用时,该基金按【固定费用/固定费用所对应的区间下限】计算申购补差费。
4、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a) 当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基金时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b) 当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时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如有)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a)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
转出净额=转出金额-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出净额对应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净额×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b)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在T日转出2,000份A基金(非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0元/份。A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2%,赎回费率为0.5%。转入B基金,B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0元/份,则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用及转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投资者不享受折扣时费用如下:
转出金额=2,000×1.5000=3,000元
赎回费用=3,000×0.5%=15元
转出净额=3000-15=2,985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2/1.012=35.39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5/1.015=44.11
补差费用=44.11-35.39=8.72
转换费用=15+8.72=23.72元
转入金额=3,000-23.72=2,976.28元
转入份额=2,976.28/1.3500=2,204.65份
投资者享受折扣时费用如下:
转出金额=2,000×1.5000=3,000元
赎回费用=3,000×0.5%=15元
转出净额=3,000-15=2,985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2×0.4/(1+0.012×0.4)=14.25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5×0.4/(1+0.015×0.4)=17.80
补差费用=17.80-14.25=3.55
转换费用=15+3.55=18.55元
转入金额=3,000-18.55=2,981.45元
转入份额=2,981.45/1.3500=2,208.48份
5、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6、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后的部分直接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取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份,如果投资者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转出基金转出后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处于非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最终转换份额的确认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7、单个开放日,某只基金的净赎回申请份额与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确认或部分确认,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适用费率根据单笔转换时转出基金的持有期限以及计算的转入基金的转入金额分别确定转出基金适用的赎回费率和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之日算起。
9、当投资者将持有的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全部转出,则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全部累计未付收益一并转出;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未付收益为正收益,则累计未付收益继续保留在投资者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收益为负收益,则根据基金转出份额占投资者所持全部货币基金份额的比例相应转出同比例累计未付收益。
10、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进先出”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相关基金转换业务。
12、本公司对直销中心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享受4折费率优惠。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1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进行本基金与旗下货币基金转换业务的优惠政策遵照2015年8月27日和2015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直销电子交易基金转换费率优惠的公告》执行。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将所持有的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转入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享受零费率优惠。即基金转换补差费计算过程中,转入基金原申购费率不适用于固定费用的,转入基金申购费按0计算;若转入基金原申购费率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计算。
此项优惠适用于直销电子交易系统除招商银行直连渠道外的所有渠道。今后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新增的渠道,如无另行公告,也将享受此项优惠。
14、开放转换的额度限制及规则参照申购业务执行。
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直销渠道业务进行咨询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
(2)本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史鹏浩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2、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5.1.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开通转换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开通定投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未开通场内销售方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各场外非直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联系。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关于增加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及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及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协商一致,自 2021 年 9 月1日起,新增申万宏源证券及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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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投资者可以通过申万宏源证券及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开户及销售业务,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以申万宏源证券及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一069 债券代码:155765 债券简称:19建发01 债券代码:163104 债券简称:20建发01
债券代码:175228 债券简称:20建发Y1 债券代码:175878 债券简称:21建发Y1 债券代码:188031 债券简称:21建发Y2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公司或建发股份:指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航空:指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纵腾网络:指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或商舟物流或合资公司:指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核准为准)
建发集团:指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股票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指《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指人民币元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厦门航空和纵腾网络共同投资设立商舟物流,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5.01亿元,占注册资本50.1%;厦门航空以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实物、土地使用权及现金合计出资3.79亿元,占注册资本37.9%;纵腾网络以现金出资1.20亿元,占注册资本12.0%。
●由于厦门航空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合资公司尚未成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经营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布局核心物流资源,助力公司跨境电商等消费品供应链业务发展,2021年8月28日,公司与厦门航空和纵腾网络签署了《合资合同》,公司拟与厦门航空和纵腾网络共同投资设立商舟物流,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5.01亿元,占注册资本50.1%;厦门航空以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实物、土地使用权及现金合计出资3.79亿元,占注册资本37.9%;纵腾网络以现金出资1.20亿元,占注册资本12.0%。商舟物流将主要从事航空货物运输以及有关业务。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建发集团的董事长黄文洲先生和副总经理王文怀先生在厦门航空担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厦门航空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建发集团的董事长黄文洲先生和副总经理王文怀先生兼任厦门航空的董事,厦门航空与公司的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499233XE
3、成立时间:1984年8月11日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埭辽路22号
6、法定代表人:王志学
7、注册资本:140亿元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航空器维修;商业非运输、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业务;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餐饮服务(不含烧烤);出版物出版;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航空商务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外卖递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钟表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厦门航空主营业务为航空运输。最近三年,厦门航空经营发展情况正常。
10、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厦门航空控股股东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厦门航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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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厦门航空保持独立。
三、其他共同投资方介绍
1、企业名称: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6943745593
3、成立时间:2009年9月15日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5、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盘屿路869号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片标准厂房26号楼
6、法定代表人:王钻
7、注册资本:2901.901147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母婴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纵腾网络主营业务为为跨境电商提供海外仓储、专线物流服务以及商品分销、供应链服务等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最近三年,纵腾网络经营发展情况正常。
10、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纵腾网络大股东为舟山聚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聚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王钻。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1、交易标的名称: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2、交易类别:共同投资,即公司与厦门航空及纵腾网络共同投资设立商舟物流。
(二)商舟物流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核准为准)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注册地址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核准为准)
4、注册资本:10亿元
5、经营范围: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共航空运输;快递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民用航空器维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核准为准)
6、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单位:亿元
■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丙方: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司
(以上合同主体单称“一方”,甲方、乙方及丙方合称“各方”)
经协商一致,各方就在福建省厦门市合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航空货物运输以及有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合资公司出资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合资各方的出资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承诺以货币认缴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1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0.1%股权;乙方承诺以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实物、土地使用权及货币等资产合计认缴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7,9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37.9%股权;丙方承诺以货币认缴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12.0%股权。
各方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出资资产必须经评估作价,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单位对评估作价结果进行备案确认。
2、出资安排
各方应按各自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比例分期缴纳各自认缴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各方同意合资公司首次出资为4亿元,合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应尽快开设银行账户,并于银行账户开设后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出资货币到位,实物出资(交付)日与货币出资日保持一致。合资公司后期出资安排根据合资公司发展需要,经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层研究后报合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具体出资安排以合资公司总经理届时发出的书面缴款通知为准。
3、合资公司治理
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甲方推荐3名,乙方推荐2名,丙方推荐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候选人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超过1/2同意方可通过。
4、合资公司经营
(1)在同等条件下,甲丙双方应优先向合资公司提供货源支持,优先选择合资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合资公司优先保障甲丙双方舱位;甲丙双方如将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甲丙双方及其关联方应继续履行本条承诺。
(2)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长期腹舱独家经营协议和货站租赁协议,具体合作条件及方式由合资公司与乙方另行协议约定。特别的,就乙方未来有权运营的新货站或者腹舱,同等条件下合资公司有权优先于其他方与乙方开展合作。
(3)乙方货运相关内外场业务划入合资公司,相应乙方货运人员划入合资公司,具体划转范围、条件及方式由合资公司与乙方另行商定。
(4)各方共同支持合资公司筹建组开展合资公司及货运航空公司筹建工作。
(5)合资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经营有关事项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局相关规定执行。
5、股权处置
(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以下简称“普通股东间转让”);如转让导致一方股东股权超过三分之二,或者第一、第二大股东发生变化,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以下简称“特殊股东间转让”)。普通股东间转让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特殊股东间转让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不同意该转让事项的,不同意的股东可以同等价格,按股权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上述转让。
(2)任何一方拟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的,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3)股东质押股权,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6、公司设立及费用承担
(1)甲方负责合资公司的设立事宜,包括合资公司住所、核名、注册登记及相关证照的领取。
(2)乙方、丙方应努力协助甲方办理本合同合资公司设立事宜。
7、清算解散
(1)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时,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以延长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
(2)下列情况下,合资公司应解散,合资公司股东应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清算: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违约条款
各方须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
9、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交易各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宜,交易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厦门航空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必须经评估作价,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单位对评估作价结果进行备案确认,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揭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布局核心物流资源,促进公司跨境电商等消费品供应链业务发展。本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尚未成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经营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未回避表决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我们对有关资料的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厦门航空和纵腾网络共同投资设立商舟物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布局核心物流资源,促进公司跨境电商等消费品供应链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公允且具有合理性,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本次与厦门航空和纵腾网络共同投资设立商舟物流暨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
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富荣货币市场基金
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福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富开1-3年国开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富恒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荣富合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基金的中期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furamc.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8556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的服务于基金投资客户,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基金”)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和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协商一致,决定于2021年9月1日起,南华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上述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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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中信华南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享有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费率优惠政策以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中信华南的官网网站公示为准。
2、费率优惠期限
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时间至2021年9月1日起,具体以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中信证券华南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中信华南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机构的有关公示。
2、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中信华南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的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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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本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进行理性投资。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cmirae.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6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