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009 公司简称:豪悦护理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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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52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8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26元,共计募集资金166,047.4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299.8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8,747.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881.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4,866.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5号)。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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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日与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9月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瓶窑支行、广发银行杭州拱墅支行、南京银行杭州余杭分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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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共开立8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账号571912380710706于2020年12月10日完成销户手续,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账号0710210000000729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销户手续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运营支持中心建设项目将优化技术研发平台,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可以塑造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增强公司自有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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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增年产6亿片吸收性卫生用品智能制造技改项目截至期末尚未全部完工,主要系部分主要设备实际采购单价低于可行性报告预算数,公司利用结余资金新增购买用于该募投项目的机器设备
[注2]年产12亿片吸收性卫生用品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1年还处于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54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昶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运营和管理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53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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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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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景顺长城量化港股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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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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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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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行民主路支行就与河南长坤置业有限公司、卢一博、卢福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近日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本行民主路支行
被告一:河南长坤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卢一博
被告三:卢福明
3、诉讼案件事实简述:
原告与被告一于2019年5月28日签订两份《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一提供借款共计5亿元,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一发放贷款5亿元。
同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两份《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以被告一投资的某些在建工程中的若干套住宅及商业(“若干房产”),为被告一与原告在2019年5月28日至2022年5月27日期间签订的所有合同及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协议)、最高债权本金合计为5亿元等的债务(“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同日,原告与被告二、被告三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被告二、被告三为被告一与原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
因被告一逾期偿还贷款本息,各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原告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次诉讼事项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9688亿元及利息(含复利、罚息)47,407,260.78元,以上本息合计544,287,260.78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8月16日,自2021年8月17日起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另行计算至被告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2)判令三被告支付律师服务费基础费用77,000元,剩余费用按照《法律事务委托合同》的约定自实际发生之日支付;以上(1)、(2)项合计544,364,260.78元;
(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判令原告对被告一提供的若干房产享有抵押权,并就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三、本次诉讼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因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为本行及本行分支机构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所涉及的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较小,该等案件的结果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本行(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行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预计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本行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港投资” )发来的告知函。根据函件,京港投资将质押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320万股办理了质押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延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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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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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质押主要用于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48,072,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7.84%,占公司总股本7.83%,对应融资余额19,464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107,812,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2.44%,占公司总股本17.56%,对应融资余额42,424万元,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资产处置及其他融资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京港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杨林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1-08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8月30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7)。经自查,该报告中“重要提示 ”部分列示内容有差错,现对上述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更正后: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说明
1、独立董事刘川先生未对半年度报告确认:“由于本人没有实质性参与公司的经营及日常管理,无法对这次半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确认”。
2、董事臧中华先生未对半年度报告确认:“鉴于公司的发展以及中小股民的利益,本人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公告,由于本人无法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以及管理工作,无法对此次半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
3、职工监事钱江因已从公司离职,其无法对半年度报告确认,无法出具确认文件。
除上述人员未出具确认意见外,本公司其余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更正也不会导致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的数据发生变化。 本次更正后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好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全部基金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湘财长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湘财长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湘财久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湘财长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湘财长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湘财久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湘财创新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xc-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75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份中国地区MDI价格公告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6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份中国地区MDI价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自2021年9月份开始,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地区聚合MDI分销市场挂牌价20600元/吨(同8月份相比没有变动),直销市场挂牌价20600元/吨(同8月份相比没有变动);纯MDI挂牌价23800元/吨(同8月份相比没有变动)。
此价格仅为公司挂牌指导价,实际成交价格与挂牌指导价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公司2021年中期报告涉及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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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2021年中期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integrity-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058125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8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