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050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Sanjeev Churiwala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决定自2021年8月31日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本项辞职自2021年8月31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等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对Sanjeev Churiwala先生在担任公司领导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051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田冀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决定自2021年8月31日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本项辞职自2021年8月31日起生效。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蒋磊峰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董事会对田冀东先生在担任公司领导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054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发出,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3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决定提名Tanya Chaturvedi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监事会,候选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
Tanya Chaturvedi女士简历
Tanya Chaturvedi ,女,37岁,国籍,印度, 新加坡国立大学环境工程学士。历任宝洁新加坡财务助理经理、财务经理、商业计划及分析经理,帝亚吉欧新加坡商务财务经理、商务效率经理,现任帝亚吉欧新加坡亚太区商务财务总监。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055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陈岱立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决定自2021年8月31日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因2021年8月31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江虹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已生效,陈岱立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三人。根据相关规定,陈岱立女士辞职自2021年8月31日起生效,辞职后陈岱立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张永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决定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因2021年8月31日公司监事会提名的监事候选人Tanya Chaturvedi女士尚未成为公司正式监事,张永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三人。根据相关规定,在Tanya Chaturvedi女士被股东大会选举成为正式监事前,张永强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务。
本公司对陈岱立女士、张永强先生在担任公司领导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052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发出,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范祥福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做如下修订:
原文: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修改为: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现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人选资格审查意见,同意提名Sathish Krishnan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张鹏先生、马永强先生、李欣先生已就上述提名发表了书面意见(见附件2),认为该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调整的议案》
田冀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同意其自2021年8月3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指定董事、财务总监蒋磊峰先生自2021年8月31日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1:Sathish Krishnan先生简历
Sathish Krishnan,男,43岁,国籍,印度,印度管理学院班加罗尔分校MBA。历任宝洁印度财务经理,宝洁新加坡财务经理,宝洁菲律宾财务副总监,宝洁大中华区财务总监,宝洁中东地区财务高级总监,现任帝亚吉欧亚太区财务总监。
附件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就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张鹏、马永强、李欣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21-053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于2021年8月31日组织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通过,选举江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同第十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江虹,女,37岁,上海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士。历任怡安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薪资小组负责人,蔻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薪酬福利高级分析师,帝亚吉欧中国薪酬福利经理、人力资源业务伙伴,现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激励及运营资深经理。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056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21年4月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16,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 15%,购买的最高价为 122.00 元/股、最低价为 111.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3,624,888.68元 (不含交易手续费)。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回购,并密切关注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一日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12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数量:2,860.5万股。
根据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22日。
2、授予数量:本次权益授予数量为2,860.5万股。
3、授予人数:230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8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鉴于公司《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有21名自愿放弃认购或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251人调整为230人,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权益总数由2,900万股调整为2,860.5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相符,且激励标准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等程序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2、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根据截至2021年8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2,718,494,672股计算得出。
3、表格中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含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以扣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相应考核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结果确定,考核等级结果划分为B、C、D四个等级,具体见下表:
■
激励对象相应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18日出具的CAC证验字[2021]0171号《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8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230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110,701,350.00元,均以货币资金缴付,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8,605,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2,096,350.00元。债转股新增股本103,083,722.00元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03,083,72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18,717,571.33元。合计增加股本人民币131,688,72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00,813,921.33元,本次变更增加股本人民币131,688,722.00元(壹亿叁仟壹佰陆拾捌万捌仟柒佰贰拾贰元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860.5万股;
2、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718,494,672股增加至2,747,099,67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姚雄杰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62,792,543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0.70%;授予登记完成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20.49%。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控股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地位,其享有的表决权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注:上表变动前数据为截至2021年8月29日数据,包含了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29日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份数28,384,656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总额为110,701,35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1-047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LOU JING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彦丽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苗晨和何佳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55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博科技”)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潘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1%;监事史建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6%;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曙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3%;监事范小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0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史建国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038%;潘建华、王曙光、范小友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本次减持区间,公司高管潘建华、王曙光及监事范小友未实施减持;公司监事史建国实施了减持,具体见上文。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9/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7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易通”)。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关联方天富易通提供担保人民币12,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69,88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598,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详情请见2021年1月12日、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临002、2021-临006、2021-临014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天富易通向国开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天富集团向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506号小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荣江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材料、钢材、铜材、铝材、锌锭、铸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煤炭、焦炭、日用百货、汽车配件、润滑油的批发和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的批发、零售、蔬菜、保健食品、图书音像制品、文体用品、针织纺品、化妆品、五金产品、装饰材料、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肥、汽车(二手车交易除外)、环卫设备、农业机械的销售;货运代理,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物流信息、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房屋、场地租赁;矿产品、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原料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石油沥青、重油、石油焦、石蜡、皮棉的销售。焦炭生产加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电子商务(金融类业务除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信息服务;家用电器、机电设备的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贸易代理;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票务代理;汽车租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富易通经审计的总资产118,728.96万元,净资产13,122.4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81,285.72万元,净利润7,889.54万元。
天富易通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故天富易通为公司关联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富易通12,000万元的借款与国开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120,000,000)。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期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12,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担保额度之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69,880万元,占
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982%;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7707%;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88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989%;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59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0.4286%。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9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炭材料”)。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嘉峪关炭材料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嘉峪关炭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935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简称“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炭材料(简称“债务人”)在该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0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荆升阳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以下项目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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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643,680.2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5.71%,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00,042.9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9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3,680.2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4.77%,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00,042.9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91%。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