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1-46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31日下午15:30。
(五)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隆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9人,代表股份2,522,716,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2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2,442,901,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9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79,81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70人,代表股份85,272,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2%。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万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521,710,90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266,92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09%。
万隆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万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522,039,77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595,79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5%。
万宏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郭丽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521,749,43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305,44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
郭丽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马相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522,382,07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38,09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9%。
马相杰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罗新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520,494,90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050,91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48%。
罗新建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杜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519,695,4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251,50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74%。
杜海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刘东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522,427,80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83,81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6%。
刘东晓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尹效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522,475,56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031,57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6%。
尹效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胡运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2,519,469,47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025,49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23%。
胡运功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李向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2,522,521,58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077,594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5%。
李向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选举胡育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2,519,512,39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068,41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26%。
胡育红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522,544,069股,反对166,928股,弃权5,4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5.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22,597,354股,反对113,643股,弃权5,4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6.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22,597,354股,反对113,643股,弃权5,4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7.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22,597,354股,反对113,643股,弃权5,4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靳明明、郭旭。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1-47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在双汇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四)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万隆先生主持会议。
(五)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万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万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万隆先生、马相杰先生、刘东晓先生,其中万隆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罗新建先生、万宏伟先生、杜海波先生,其中罗新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尹效华先生、郭丽军先生、罗新建先生,其中尹效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杜海波先生、万隆先生、刘东晓先生,其中杜海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和激励机制,有效推进企业发展规划,更好地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关联董事马相杰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长奖奖励方案的议案》。
为适应新时期企业发展需要,落实企业发展战略,激发管理团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增长奖奖励方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关联董事马相杰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1-48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二)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在双汇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四)全体监事共同推举胡运功先生主持会议。
(五)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胡运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4-2号1F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延行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董事推举,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陈碧珠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其他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他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晔、王鹏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37,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11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99号)同意,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080,000股,并于2020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186,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248,280,000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18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2,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248,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3,724.20万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99,312,000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347,592,000股;不送红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4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248,280,000股增加至347,592,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47,592,000股,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0,680,000股,占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6,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137,340,000股,占总股本的 39.511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科”)、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业”)、深圳粤科鑫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横琴粤科鑫泰专项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粤科”)、广东信达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瑞”)、佛山市芳德成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芳德成长”)、102位自然人股东。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
■■
注:上述表格中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丘俊威、夏煌辉、刘勇峰,他们除了遵守上述的承诺规定外,将严格履行《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在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7,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11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07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5、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申请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1-028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协商,自2021年9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国金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同时参加国金证券的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定投起始额度为10元起,此外,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优惠规则及结束时间以国金证券活动为准。
一、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
■
二、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
三、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
■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0860
网站:www.galaxyasset.com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国金证券保留对上述业务及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70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有效表决票8票。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决定其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斌先生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丛丰森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董事会决定丛丰森先生的工资标准为员工31级。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71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决定其薪酬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王斌先生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丛丰森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董事会决定丛丰森先生的工资标准为员工31级。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决定其薪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认真审核丛丰森先生的个人履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丛丰森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方式符合法定程序。
3、公司副总经理薪酬的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该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丛丰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董事会决定的公司副总经理的薪酬。
丛丰森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丛丰森先生简历
丛丰森,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历任大通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准保荐代表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丛丰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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