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1年5月8日披露《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821,2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25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2598%减少至6.2598%。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联”)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通”)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超过1%的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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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期间,达晨创联一致行动人达晨创通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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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达晨创联及达晨创通经营发展需要和投资等财务安排需要,履行此前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及大宗交易减持。
履行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达晨创联因经营发展需要和投资等财务安排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807,63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9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总计为72,707,209.2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11%,其中经原被告双方和解,已撤诉六项案件,涉案金额合计29,952,312.16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状、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
2、裁定书、判决书或裁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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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5月1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5月1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近日,公司子公司安徽聚隆启帆精密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启帆”)以自有资金1,607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华安证券安赢套利1号周开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00%;
6、风险收益特征:风险评级R1级;
7、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31日;
8、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11日;
9、认购资金总额:聚隆启帆人民币1,607万元;
10、资金来源:聚隆启帆的自有资金。
聚隆启帆与华安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较小,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通过适度理财,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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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607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华安证券安赢套利1号周开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说明书、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5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韬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0年11月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任该职务后,张韬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技术顾问职务;
●张韬先生负责的原具体工作于职务调整时已交接完毕,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张韬先生的工作调动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张韬先生职务调整时,因公司工作人员对核心技术人员相关的规则理解存有偏差,导致未及时对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进行公告。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韬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0年11月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任该职务后,张韬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技术顾问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张韬,2006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设计经理、设计总监,任职期间负责参与公司技术研发及管理工作。截止职务调整时,张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张韬先生职务调整后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继续遵守《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二)知识产权情况
张韬先生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期间参与申请了《一种采用二极管架构的低压电平转高压电平电路》和《一种高压电荷泵控制电路》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前述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或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张韬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竞业限制与保密承诺》,除经公司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将公司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披露给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保密期限至公司上述商业机密公开时止,本人离职后,仍承担该保密义务。
根据张韬先生与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本人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二年内不会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原任职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原任职公司商业秘密相关业务的经营。
截至目前,张韬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公司未发现其存在违反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等相关情形。
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张韬先生职务调整时未主持或负责公司在研项目,本次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进和实施。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始终注重人 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行业发展特征及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 才引进和储备机制。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04人、110人及 158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2.73%、72.37%及75.23%,研发人员数量保持稳定。截至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3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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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张韬先生职务调整时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
(一)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张韬先生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张韬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且其已签署相关保密及竞业限制条款,其本人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张韬先生的职务调整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
前期,公司工作人员因对核心技术人员相关的规则理解存有偏差,导致未及时对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进行公告。公司将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8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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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8月18日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1,358,907,894股(总股本1,363,010,8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4,102,9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4,603,420.92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58,907,894×0.18÷1,363,010,801≈0.179458≈0.18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8)+0] ÷(1+0)元/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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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王东海、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
①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对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税负为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62元。
③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6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④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⑤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8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如对本次权益分派有疑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5670030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5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期限从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1日。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公司没有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102,907股,占公司总股本0.30%,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76元/股、最低价格为4.61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247,70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550亿人民币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同时,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按照控股子公司的审议程序决定,控股子公司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近期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与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近期就北京乐金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与子公司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的贸易事项签署了《〈担保合同〉变更协议》,担保金额由人民币6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近期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与子公司合肥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的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近期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与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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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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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无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3、被担保人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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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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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15.33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458.90亿元,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金额147.00亿元,股东大会单独审议担保金额人民币8亿元和美元2180万元(按实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合计约9.43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为190.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5.33%;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50.26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6.3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408.64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184.1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117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2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