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骆驼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3
转债代码:113012 转债简称:骆驼转债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骆驼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4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2日
● 赎回价格:100.67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9月3日
● 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前,“骆驼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9.86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后,未实施转股的“骆驼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即100.67元/张)全部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骆驼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与“骆驼转债”目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有导致投资损失的风险,特提示“骆驼转债”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9月2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前转股或卖出。如投资者持有的“骆驼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0日期间,连续18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骆驼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86元/股)的130%(即12.818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骆驼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骆驼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骆驼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骆驼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0日期间,连续18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骆驼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86元/股)的130%(即12.818元/股),已满足“骆驼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2021年9月2日,赎回对象为2021年9月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骆驼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本次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赎回价格为100.67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期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票面利率为1.5%(含税);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1年3月24日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9月3日(算头不算尾)共163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5%×163/365=0.67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100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67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536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67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100元可转债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67元。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骆驼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骆驼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9月3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骆驼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9月3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骆驼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2日收市(当日15:00)前,“骆驼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9.86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的具体事宜。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9月3日)起,“骆驼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风险提示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前,“骆驼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9.86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当日15:00)后,未实施转股的“骆驼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即100.67元/张)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骆驼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骆驼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有导致投资损失的风险,特提示“骆驼转债”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9月2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前转股或卖出。
(三)如投资者持有的“骆驼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710-3340127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1年9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7日下午14:00;
2、召开的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1年7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4-10项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1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视讯 公告编号:2021-35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公告编号:2021-050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相关情况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机器人”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挂牌底价为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145.49万元。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申请正式挂牌转让上述股权,挂牌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12日,挂牌期间征集到两个意向受让方。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于2021年1月15日组织实施公开竞价,经公开竞价,宁波奇科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科威电子”)确定为买受人。但公司收到奇科威电子发来的《告知函》,奇科威电子基于价格方面的考量,决定不继续执行竞价结果,不予受让公司持有的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100%股权。因奇科威电子决定不予受让,本次交易未成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以下公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
2、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
2021年2月23日,公司与和平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王晖、陈健及深圳市华荣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公司拟现金收购东莞市长隆通信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为交易各方针对本次收购的初步意向,具体的交易方案和交易条件仍需进一步研究论证和沟通协商。待各方达成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以下公告:《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本月度未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和利息,占用资金余额513,860,160.00元(不含利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53,14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前述资金占用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还款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7条的规定,公司因触及规则第 13.3 条第(五)项情形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因此公司就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还款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8月,控股股东处置个人资产和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还在办理过程中,本月度未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和利息,截止2021年8月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860,160.00元(不含利息)。详情见: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详情表
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详情表
单位:元
■■
三、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上市公司作出还款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2020年12月30日两次向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承诺函》,承诺在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占用上市公司的款项52,140万元,并偿还按照1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截至2021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的还款承诺并未得到履行。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能履约还款的风险,公司指派专业机构(包括不限于律师、资产处理机构)和公司管理部门组成核查小组,对关联方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物进行梳理,部分资产已办理质押,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公司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全力推进资金占用事项解决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司对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经超期未履行承诺,拟聘请专业机构(包括不限于律所等中介机构)根据公司占用解决程度采取包括资产拍卖、代位行使债权、司法诉讼、强制执行等各项措施,以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
1.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 [2021] 3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告编号:2021-041)和 [2021] 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编号:2021-042)。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2,140万元(不含利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2020年度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1,552.95万元,将相应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详情请查阅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3.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控股股东关联方还款计划实施过程依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8 证券简称:大西洋 公告编号:临2021-29号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西洋”)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江苏大西洋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49.6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4,549.6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48%,占净资产的21.13%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一一江苏大西洋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情请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张晓柏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药芯焊丝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大西洋系本公司与启东市金宙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本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启东市金宙焊接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
江苏大西洋信用等级:A
江苏大西洋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江苏大西洋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自 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
(二)为江苏大西洋提供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苏大西洋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支持,有利于江苏大西洋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江苏大西洋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加之江苏大西洋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均由本公司派出,本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江苏大西洋提供全额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4,549.6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48 %,占净资产的21.1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1-06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tbeazqb@tbea.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9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会秘书焦海华、总会计师白云罡。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9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tbeazqb@tbea.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焦海华、于永鑫
联系电话:0994-6508000
传真号码:0994-2723615
电子邮箱:tbeazqb@tbe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1-06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27日、8月30日、8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27日、8月30日、8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新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或需要澄清、回应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也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27日、8月30日、8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