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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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2021-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1-075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向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到期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向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期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期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11月13日。

公司2021年7月实施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07,351,600股增至128,574,439股,导致股东向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详情可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公司于近日收到向潜出具的《股权变动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8月31日,向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2、上述“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向潜实际减持时公司总股本107,351,600股计算。3、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本107,351,600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128,574,439股计算。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向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向潜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2021年8月31日,向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具体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向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2021年8月31日,向潜已减持的股份数量为659,000股,按其实际减持时公司总股本107,351,600股计算,占公司总股本的0.61%,未超过其减持计划的股份数量。向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向潜出具的《股权变动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