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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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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原持股5%以上股东贺洁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后持股比例首次降至5%以下,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31日,贺洁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21%,减持均价为6.0647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贺洁女士持有公司33,53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195% ,为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贺洁女士持有公司32,73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4%,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权益变动人的基本情况

贺洁: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身份证号为430419197109******。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减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贺洁女士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合同纠纷案与债权人浙商银行达成和解,并于2021年9月1日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一、本次和解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的书面通知,其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事项系浙商银行在杭州仲裁委员会以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提起仲裁,并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上述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4日、9月26日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现经协商一致,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与债权人浙商银行就合同纠纷案件已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

二、和解协议主要条款

1、被申请人程宗玉先生通过自筹资金分次偿还对申请人浙商银行的欠款。

2、申请人配合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冻已保全被申请人名下的名家汇股票。

3、被申请人须在2021年10月20日前清偿全部债务本息,如2021年10月20日前被申请人清偿全部债务本息,申请人自愿减免被申请人在本案案涉业务项下因违约、迟延支付本金及利息等原因产生的全部违约金。

三、其他说明

本次和解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对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和解协议履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执行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