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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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106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凤转债”赎回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数量:人民币6,520,000元(65,200张)

● 赎回兑付总金额:人民币6,554,295.20元

● 赎回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

● 赎回价格:100.526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9月1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1年9月1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26日连续2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或不低于)本公司“新凤转债(113508)”(以下简称“新凤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65元/股)的130%(含130%,即20.35元/股),根据《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新凤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程序履行情况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凤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行使“新凤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凤转债”全部赎回。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凤转债”提前赎回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2021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新凤转债”赎回的公告》,并分别于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5次关于“新凤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相关赎回事项如下:

1、赎回登记日及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2021年8月31日,赎回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凤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2、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526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5日)票面利率为1.5%;

计息天数: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共128天(算头不算尾);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100*1.5%*128/365=0.526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26=100.526元/张

3、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9月1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收市后,“新凤转债”余额为人民币6,520,000元,占“新凤转债”发行总额人民币21.53亿元的0.3028%。

(二)转股情况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收市后,累计2,146,480,000元“新凤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新凤转债”发行总额人民币21.53亿元的99.6972%;“新凤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37,093,075股,占“新凤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388,253,332股的9.88%,其中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新凤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31,175,189股,期间因转股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2021年9月1日起,“新凤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尚未转股的6,520,000元“新凤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四)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公司本次赎回可转债数量为65,200张,赎回兑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554,295.20元,赎回款发放日为2021年9月1日。

(五)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6,554,295.20元,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本次“新凤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32,902,240股,增加了公司资本实力,提高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由于公司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后续事项

自2021年9月1日起,“新凤转债”(转债代码:113508)、“新凤转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107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新凤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62.90%降至当前的57.52%,合计被动稀释5.38%。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新凤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6号)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公开发行了2,15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3,000,000.00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65号文同意,公司21.5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5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凤转债”,债券代码“11350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新凤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1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23.74元/股。因发生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2019年12月9日、2020年5月18日、2021年6月17日修正转股价格为16.83元/股、15.91元/股、15.78元/股、15.65元/股。新凤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5.65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由于新凤转债开始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控股”)、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屈凤琪女士和庄耀中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聚投资”)、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聚投资”)、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聚投资”)(以上七名股东合并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62.90%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内,因公司发行的“新凤转债”持续转股,截至2021年8月31日收市,“新凤转债”转股完毕,2021年9月1日起,“新凤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62.90%降至57.52%。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5.38%。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凤鸣控股持有公司15.38%股份,庄奎龙先生所直接持有公司22.02%股份的表决权已委托给新凤鸣控股,新凤鸣控股合计持有公司37.40%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庄奎龙先生、屈凤琪女士和庄耀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持有新凤鸣控股35.20%的股份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庄奎龙先生持有中聚投资16.50%的股份,同时屈凤琪女士作为庄奎龙先生的妻子直接持有公司6.64%的股份,庄耀中先生为庄奎龙先生和屈凤琪女士之子,持有新凤鸣控股31.48%的股份,持有尚聚投资21.86%的股份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持有诚聚投资2.02%的股份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故新凤鸣控股、中聚投资、尚聚投资、诚聚投资、庄奎龙先生、屈凤琪女士和庄耀中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除庄奎龙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新凤鸣股份之表决权委托给新凤鸣控股外,不存在其他表决权委托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除部分为非公开限售股、部分处于质押状态外,不存在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