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选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多频段(含700M)天线产品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122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选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多频段(含700M)天线产品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各省市公司签订的多频段(含700M)天线产品集中采购框架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选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公司成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多频段(含700M)天线产品集中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该项目采购标包1的招标内容为444天线及单4天线,公司中标份额为10.14%,预估中标不含税金额为15331.68万元。标包2的招标内容为4448天线,公司中标份额为11.59%,预估中标不含税金额为51397.01万元。
近日,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了上述项目中标包1的总框架协议:《【多频段(含700M)天线产品】集中采购(标包1:444天线及单4天线)框架协议》,公司将继续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各省市公司签订具体的框架合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上述项目中标包1的框架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164184.83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经营范围:经营GSM数字移动通信业务;IP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住宿(学员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游泳馆(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明
注册资本:559484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1号广东全球通大厦
经营范围:在公司所在省经营移动通信业务(包括话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等;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含移动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 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无线接入专业(含26GHz无线接入业务,3.5GHz无线接入业务,其中3.5GHz无线接入业务覆盖范围不含广州)(上述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代收水电煤燃气费;票务代理;销售: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穿戴设备,通讯设备及配件等;提供专业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提供会务服务;场地租赁,自有房屋租赁,柜台租赁;餐饮服务:制售中餐、西餐等配套服务;旅店业服务:提供住宿等配套服务和其他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向平
注册资本:234075.01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7号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有效期开展经营活动);从事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代理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户外广告、印刷品、礼品的广告发布,出售、出租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商务代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通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泳
注册资本:302964.54万元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三路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网络托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含移动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网络接入业务(含3.5GHz无线接入业务、26GHz无线接入业务);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限于Phone-phone的电话业务)、900/1800MHz 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按相关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通信、互联网技术开发及其网络维护,通信、互联网技术咨询服务,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销售互联网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和发射设施)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多频段(含700M)天线产品集中采购项目标包1总框架合同:《【多频段(含700M)天线产品】集中采购(标包1:444天线及单4天线)框架协议》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本框架合同预计最高不含税执行总金额为人民币15331.68万元(大写:壹亿伍仟叁佰叁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2、采购清单
■
3、“4+4+4” 700/900/1800四通道独立电调天线即在一副天线罩内部实现700、900和1800分别独立电调。其中,700、900和1800分别为四通道天线,分别在0-14度和2-12度电调(三个频段分别支持两个双极化阵列独立电调)。四通道700独立电调天线需支持两个双极化阵列独立电调。
4、可靠性要求
天线设备在正常工作环境下(环境温度25℃时),MTBF要求不小于100000小时。天线设备在RRU设备安装完成后,其支撑、固定能力可保证方向角和下倾角随环境影响累积误差不大于0.1度/年。
5、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二)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各省市公司签订的具体框架合同:
■
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多频段(含700M)天线产品集中采购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招标产品多频段(含700M)天线用于两家公司5G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的成功中标使公司切入中国移动和中国广电5G网络通信设备市场,为公司进一步打开5G 网络通信设备市场带来积极的影响。
本次框架合同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系公司中标以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各省市公司与公司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2、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的框架合同为公司和运营商签署的确定金额或数量上限的合同,因采用运营商统一模板,该类合同均命名为框架合同,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多频段(含700M)天线产品】集中采购(标包1:444天线及单4天线)框架协议》;
2、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签订的《多频段(含700M)天线一级集采框架合同(444及单4天线-平治)》;
3、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多频段(含700M)天线产品(444天线及单4天线)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杭州平治)》;
4、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庆移动2021-2023年700M多频段杭州平治(含700M)天线集中采购(444天线及单4天线)合同(框架+订单)》。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1-065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0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2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俊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因工作原因,董事郭献维、独立董事丁俊杰、独立董事刘守豹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达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陈胜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凯、丛明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章樱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肖宁 刘贞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业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634,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本次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后,温伟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7.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6%。
● 本次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后,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海科技”)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32,525,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37.88%,占公司总股本的15.86%。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的通知,温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补充质押,质权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
单位:股
■
本次质押股份是对前期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公 司治理等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温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 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股权质押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温伟先生将采取积极应对措 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保证金、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赛海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尾差,均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9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ongban@jinhe.sh.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10日下午15:30-16:3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15:3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李虹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WANG LI
财务总监: 王晓波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0日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9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ongban@jinhe.sh.cn。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成 丽
电话:021-52399283
邮箱: dongban@jinhe.sh.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永翔贸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13572 债券简称:三祥转债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永翔贸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07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永翔贸易进行大宗交易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永翔贸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3,399,660股,持股比例从23.482%减少至22.482%。(涉及总股本以截至2021年9月1日193,039,892股计算)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日本永翔贸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永翔贸易”)通知,永翔贸易于2021年9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二、本次变动完成前后,永翔贸易持有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凌锦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长李卫国、副董事长刘泽军、董事魏丽、胡云忠,独立董事程凤朝、黄常波、王世海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其中李卫国委托凌锦明出席并投票表决;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张华振、何义军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文爱国列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娜、马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5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60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5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74),并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决定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为不超过20元/股,回购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62,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最高成交价为9.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1元/股,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既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支付的自有资金总额为899.8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回购计划实施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8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3,836,8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959,20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股东顾永德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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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1年8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济南产发融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融盛”)与顾永德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产发融盛受让顾永德先生持有的茂硕电源40,045,30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0%,本次交易完成后,产发融盛直接持有茂硕电源72,696,84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0%,对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数量未发生变化,产发融盛仍为茂硕电源控股股东。
注2:2020年10月29日,原质押权人长投八达(芜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济南产发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并于2020年11月2日完成了债权人变更,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的质押担保债权人变更为济南产发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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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2021年8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产发融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顾永德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产发融盛受让顾永德先生持有的茂硕电源40,045,30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0%,本次交易完成后,产发融盛直接持有茂硕电源72,696,84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0%,对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数量未发生变化,产发融盛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仍为茂硕电源实际控制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茂硕电源的最终控制人。为办理前述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顾永德先生经与质权人协商解除其持有的40,045,302股股份的质押。
2、上述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股东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