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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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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实施的更正公告

2021-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工银纯债定开;交易代码:16481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2021年9月1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147元,相对于当日1.0316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1.19%。截至2021年9月2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38元,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较大损失。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年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21年8月4日至2024年8月3日,本基金将于2024年8月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内,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无关。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较大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基金经理赵宪成先生于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10月22日休假,暂离工作岗位超过30日。

经公司决定,在赵宪成先生休假期间,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职责由单文先生代为履行。

以上基金经理职责代为履行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复的公告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21-033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用于充实二级资本。昨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兴业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9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二级资本。

上述事项尚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10)。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动力定02”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动力定02债券付息登记日:2021年9月8日;

● 动力定02债券除息日:2021年9月9日;

● 动力定02债券付息日:2021年9月9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于2020年9月9日发行的中国动力定向可转债0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动力定02”)将于2021年9月9日开始支付自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中国动力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二)债券代码:110808;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50,000万元;

(四)票面金额:100元/张;

(五)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债券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七)债券期限:6年,自2020年9月9日起,至2026年9月8日止;

(八)转股期限: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6 年 9 月 8 日(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九)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20.2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0.16元/股。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本公司《中国动力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付息为本期债券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8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2%(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元人民币(含税)。

三、本次付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一)本次债券付息登记日:2021年9月8日;

(二)动力定02债券除息日:2021年9月9日;

(三)本次债券付息日:2021年9月9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9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动力定02”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因此,公司对居民企业持有的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0.20元人民币(含税)。

(二)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公司向非居民企业持有的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2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20%征收,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0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0.16元(税后);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号楼19层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8573330

(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 60837371

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8号人保寿险大厦

联系电话:010-85556365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9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h600482@163.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已于2021年8月27日发布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10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下午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中国动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善君先生;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0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9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h600482@163.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中国动力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8573330

邮箱: sh600482@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70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公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参股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源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21年9月2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第54次审议会议通过:天源环保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该事项不会对本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天源环保公司共6,156万股股份,占天源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20.02%。

天源环保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天源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21-072号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实施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简称事项后,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业务指引》规定,交易所在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公司才可以办理实施证券简称变更。原公告更正如下: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5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Taiyuan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变更为“SHANXI HUAYANG NEW MATERIAL CO.,LTD.”。2021 年 6 月2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3号)、《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

鉴于本公司名称现已变更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使公司证券简称与其相匹配,公司于 2021 年9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太化股份”变更为“华阳新材”。

由于公司业务操作错误,误将简称变更日期设定为2021年9月8日,现作如上变更。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100%国有股权挂牌转让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100%国有股权挂牌转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科融”)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持有诚志科融100%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接诚志科融通知获悉,清华控股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挂牌转让诚志科融100%国有股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2号))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北交所交易规则,对上述转让诚志科融100%股权事项进行信息正式披露。上述转让的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30日,关于上述转让的其他具体情况详见北交所于2021年9月3日在其网站(http://www.cbex.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若该转让实施完成,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股权挂牌转让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2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议案文件。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罗静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磊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陆哲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李峰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罗静涛先生和陆哲炜先生的履历并听取公司对其情况的介绍后,认为其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罗静涛先生、陆哲炜先生简历附后。陈磊先生和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磊先生和李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总工程师期间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向陈磊先生和李峰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5290180

传 真:0755-25290932

电子邮箱:luojt@yantian-port.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18楼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控、参股公司首席产权代表、主要外派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简 历

罗静涛,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董事会秘书资格。1999年7月至2014年4月在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息披露岗;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

罗静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

陆哲炜,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7月至2015年1月历任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路队技术员、养路队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经理助理、工程部副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任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管理部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惠盐高速深圳段扩建管理处副主任。

陆哲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公告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 经公司自查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价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31日、9月1日、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关于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9月6日起,增加东北证券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21年9月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北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北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东北证券申购、赎回上述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以招募说明书或最新业务公告的规定为准。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东北证券提交申请办理上述基金(除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B类004553外)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东北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四、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五、办理场所

自2021年9月6日起,投资者可按东北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六、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按东北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七、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八、扣款日

投资者应与东北证券约定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九、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东北证券就中信建投添鑫宝货币市场基金,002260;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A类001006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固定扣款(申购)金额,基金扣款金额为人民币0.1元起(含0.1元)。

投资者应与东北证券就上述基金(除中信建投添鑫宝货币市场基金,002260;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A类001006、B类004553外)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固定扣款(申购)金额,基金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十、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十一、交易确认

以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东北证券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按东北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按东北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东北证券的有关规定。

十三、投资者通过东北证券指定方式办理上述基金A类份额(除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A类001006外)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折扣率以东北证券的官网公告为准。

十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nesc.cn

联系电话: 95360

2、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中信建投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09月0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3日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1-2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7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