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公司已于2021年8月31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21年9月7日届满,为保证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2021年9月7日延长至2022年9月7日。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董事司晓龙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议,与会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21年9月7日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2021年9月7日延长至2022年9月7日,除对授权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以下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3、《关于申请备案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4、《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二)、以下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前述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2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6人。本公司已于2021年8月31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和现场送达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21年9月7日届满,为保证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2021年9月7日延长至2022年9月7日。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外,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李宗强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议,与会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21年9月7日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2021年9月7日延长至2022年9月7日,除对授权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3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重新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于2021年9月7日届满,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1年9月7日延长12个月至2022年9月7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