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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2.1基金的运作方式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依此类推。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场内基金份额。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3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进入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期可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其他业务。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投资人在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如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则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9月27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开放期首日为2021年9月27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自2021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为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的数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人民币1.00元的整数倍。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若投资者有多笔申购,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1)本基金场外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场外赎回时,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

(1)场外赎回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限不满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满30天(含)不满90天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满90天(含)不满6个月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场内赎回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传真:021-80219047

邮箱:DS@huianfund.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白玉兰大厦36楼02、03单元

联系人:杨晴

电话:021-80219022

5.1.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祎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其实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www.zhixin-inv.com

(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兆军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客服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客服电话: 400 098 8511 (个人业务)400 088 8816 (企业业务)

网址:kenterui.jd.com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锋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 号26 号楼2 楼41 号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弘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www.xinlande.com.cn/

(13)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1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客服电话:95561/40088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5)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1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7)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1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客服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2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翔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2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 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7.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7.4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以三年为一个封闭期。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期可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7.5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7.6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21年10月29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7.7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8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7.9咨询方式: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公司网址:www.huianfund.cn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6日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沟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6日起,参加以上销售机构的认购、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东北证券网上及其营业部认购、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与东北证券合作销售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均可参与,具体参与基金及各项优惠活动细则以相关券商各自的规定为准。

三、优惠活动期限

优惠活动自2021年9月6日(含9月6日)开始,结束时间以东北证券的公告或规定为准。

四、具体优惠费率

对适用范围内的投资者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公告或规定执行相关费率折扣。

五、重要提示

1、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东北证券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东北证券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所有,且其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东北证券。

2、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若由东北证券销售,且届时优惠活动仍然持续,则该基金自动参与此项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基金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本公司另行公告确定。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是否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各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4、本次基金认购、申购和定投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

六、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或相关销售机构联系: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http://www.nesc.cn/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6日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1年9月6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6日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我公司管理的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对《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3443),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者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E类基金份额的费用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全额进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三、本基金E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网站公示为准。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E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相关内容的也将一并修改。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6日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

二、托管协议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协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6日起,参加中国建设银行代销的部分开放式基金开展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申购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产品范围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若由中国建设银行代销,且届时优惠活动仍然持续,则该基金自动参与此项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基金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本公司另行公告确定。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6日起,结束时间以中国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1、费率优惠活动期限、具体折扣等各项优惠活动细则均以中国建设银行相关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建设银行所有,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注意事项

1、上述适用的基金优惠前的费率标准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2、中国建设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建信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3、投资者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本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规定。

4、上述优惠活动若有变动,以中国建设银行相关公告为准。上述优惠活动如有未尽事项,解释权归中国建设银行。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是否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各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9月7日起调整西部利得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全部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额。期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24元(不含),或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合计超过1024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超过限额的申请予以部分或者全部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021-38572666)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westlead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太阳能;证券代码:000591)于2021年9月1日至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近期进行了再融资等相关事宜的咨询论证,有意向择机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发行方案尚不确定,此事项尚未到需要披露阶段,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特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除上述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之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6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64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西部利得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将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大额申购(含大额转换转入和大额定期定额申购)的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暂停本基金单日单个账户单笔或累计高于100万元(不含)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申购),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申购)的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或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申购)的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咨询相关事宜。

本公告仅对农银汇理金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9月7日起新增招商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9月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注:上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招商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招商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招商银行决定和执行,

本公司根据招商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招商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cmbchina.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关于农银汇理金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6日

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