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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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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69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5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答复,现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述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70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展”)接到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承诺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广州国发作为广州发展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就本次认购资金来源进行如下说明:

1、广州国发用于认购广州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广州国发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广州发展或利益相关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广州国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接受广州发展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广州国发所认购广州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二、关于本次认购价格及认购股份数量的承诺

广州国发为广州发展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就本次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承诺如下:

1、广州国发将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价,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广州国发股份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认购数量不少于166,000,000股。

2、若通过市场竞价方式无法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广州国发承诺按发行底价继续认购广州发展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不少于166,000,000股。发行底价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三、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

广州国发作为广州发展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现作出如下不进行短线交易承诺:

1、广州国发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之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广州国发及广州国发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广州发展股份的情况。

2、广州国发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即本次发行期首日)期间,广州国发及广州国发控制的关联方不减持广州发展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下同);

3、广州国发承诺,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广州国发及广州国发控制的关联方不减持所持有的广州发展股份;

4、广州国发承诺,广州国发认购广州发展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广州发展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广州国发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5、广州国发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6、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广州国发及广州国发控制的关联方因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广州发展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广州国发承诺本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71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就不涉及不正当利益安排等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包括直接认购对象、认购对象委托人、最终受益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第二十九条的情形,未以自己或他人名义通过直接或间接向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亦不会向发行对象(包括直接认购对象、认购对象委托人、最终受益人及其关联方)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