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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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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2021-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9月5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1年9月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根据《基金合同》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380,838,104.14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8月12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2,582,425,798.86份)的53.4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380,838,104.14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9月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修改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基金合同》,并据此更新《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产品资料概要》”)。上述文件将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文件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并公告的下一个工作日生效。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于2021年9月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