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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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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2021-102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信息披露人(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胜帮”)因自身资金需求,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1年9月6日,公司收到股东共青城胜帮《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108,459,869股,持股比例为5.90%。截至2021年9月6日,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的股票数量为91,869,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较本次权益变动前下降0.90%。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的股票数量为108,459,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0%。详见上交所公司公告临2021-016号。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9月2日,共青城胜帮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2021年9月2日减持12,200,000股,于2021年9月3日减持4,390,000股,以上合计,共青城胜帮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16,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云天化

股票代码:6000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1年9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基本情况

2. 合伙人基本情况

3. 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共青城胜帮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019年12月因认购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225)非公开发行股份而持有其117,951,12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69%;信息披露义务人2020年11月9日因持有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2221)97,472,71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91%;信息披露义务人2020年11月因认购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002648)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持有其63,825,253股股份,2021年6月每股转增0.4股后,持股数变为89,355,354股,持股比例为5.21%;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1月因认购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909)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持有其22,355,507股股份,2021年7月每股转增0.4股后,持股数变为31,297,710股,持股比例为8.39%;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3月因持有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94)93,338,88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70%。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减持所持有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云天化的股份108,459,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云天化的股份91,869,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情况如下:

上述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事项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日期:2021年9月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第九节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日期: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