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9月2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绍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及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00,000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4,200,000元变更为166,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4,200,000股变更为166,000,000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1、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将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和期限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艾为电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9月7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艾为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艾为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7日
至2021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1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9月23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联系电话:021-52968068
联系人:杨婷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9月7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其中超募资金567,124,217.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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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6,712.4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艾为电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审计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审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了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出具的《江苏恒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022018号)。根据审计报告中出具的数据,江苏恒义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7,385,105.74元。
综合江苏恒义承诺期审计数据,江苏恒义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735.65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16,500.00万元。累计实际实现税后净利润(按照扣非前后孰低原则)15,697.67万元,超过截至当年年末累积承诺金额的90%,即14,850.00万元,业绩承诺方无需支付业绩补偿款给本公司。
公司现已收到江苏恒义业绩承诺最后一期审计报告,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于约定的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日内支付江苏恒义原股东的第四期股权转让款。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
本次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有江苏恒义51%股权,江苏恒义拟向南京银行申请授信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72个月。本公司拟为江苏恒义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靖江市开发区中洲路6号;
(三)法定代表人:陈竞宏;
(四)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江苏恒义51%股权,故江苏恒义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六)子公司财务状况:
■
(七)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为江苏恒义向南京银行申请6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江苏恒义其他股东鞠小平、何丽萍等为江苏恒义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5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1%;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嘉业”)通知,获悉杨树嘉业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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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数据10.86%,是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0,240,000除以杨树嘉业在2021年9月3日所持股份总数94,316,806而得。)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树嘉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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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副总裁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副总裁乌力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2021年5月15日发布了《2021-0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裁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在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间处置乌力吉质押股票以实现债权,减持数量不超过22,499,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与乌力吉就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乌力吉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乌力吉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乌力吉现持有京蓝科技57,814,7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5%。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乌力吉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乌力吉归还借款情况适时进行减持,具体减持价格、数量、方式视实际情况而定。后续是否能够实施完成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乌力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乌力吉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乌力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1年2月6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裁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11、2021-012)。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嘉业”)、乌力吉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乌力吉先生同时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
杨树嘉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京蓝科技47,158,4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1%。乌力吉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司法诉讼等方式减持公司14,453,6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1%,其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与杨树嘉业、乌力吉就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分别进行了核实。现将杨树嘉业、乌力吉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1、杨树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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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乌力吉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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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情况说明
1、杨树嘉业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乌力吉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对乌力吉所持股份进行处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杨树嘉业、乌力吉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3、杨树嘉业、乌力吉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况;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未来若杨树嘉业、乌力吉有新的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86,910,1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49%)的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嘉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9,751,7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8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2021年9月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杨树嘉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杨树嘉业拟减持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杨树嘉业合伙人要求对合伙企业持有的资产逐渐进行清算。
2、股份来源:公司于2016年度完成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杨树嘉业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之一,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得。
3、拟减持数量:39,751,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
计划减持期间,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5、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限制则不减持。
7、其他说明:杨树嘉业在本次交易中做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内容为:(1)承诺人认购的京蓝科技对价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2)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如承诺人由于京蓝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京蓝科技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杨树嘉业所获公司股份限售期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该股份已于2019年11月25日全部解除限售。
杨树嘉业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杨树嘉业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杨树嘉业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5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紧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共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需要,进一步保持公司整体运营及战略决策的稳定性,现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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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以上第1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900955 股票简称:*ST海创 *ST海创B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