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
转股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75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42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召开时间:2021年 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 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网络平台地址: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上 证 路 演 中 心”网 络 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的“e 访谈”栏目。
● 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1年9月14下午16:00前通过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及召开方式
1.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3.网络平台地址: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络 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的“e访谈”栏目
三、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戚侠先生,财务管理部/证券事务部部长吕红宇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耿春明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本次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的“e访谈”栏目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2.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1年9月14下午16:00前通过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公司财务管理部/证券事务部
电子邮箱:sac600760@163.com
电 话:024-86598851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 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1-043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因无偿划转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沈飞”)于2021年9月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转来的《关于无偿划转中航沈飞部分股权的通知》,航空工业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公司51,952,418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划转给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
本次无偿划转前,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433,187,457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10%,中国航发未持有公司的任何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381,235,039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45%;中国航发持有公司51,952,418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划转的双方
甲方航空工业集团为本次股份划转的划出方,乙方中国航发为本次股份划转的划入方。
(二)本次股份划转
本次股份划转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中航沈飞51,952,418股A股股份,占中航沈飞股份总数的2.65%。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乙方持有中航沈飞51,952,418股A股股份。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对价。
(三) 本次股份划转的实施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视为交割日,即本次股份划转完成日;自交割日起,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移至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期间,标的股份获得的分红、送股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收益、股份,均归属于乙方。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3日、9月6日、9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9月3日、9月6日、9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截至2021年半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董事会、公司正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持续推进重组和风险化解工作。
(二)前期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月 19 日至 7 月 23 日连续停牌,并已于 2021年 7月 26日复牌。公司前期已经发布了《复牌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截至目前,公司未获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除上述情况外, 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已发函征询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实际控制人的回复确认。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于2021 年9月3日至 2021 年9月7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能够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2.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不得进行非公开发行,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的除外。
目前公司正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风险化解工作,对目前存续信托项目进行了自查,同时公司正在采取各种措施与兜底函持有人达成和解,化解相关风险。鉴于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有未解除的存量兜底函合计余额为709.36亿元,若和解无法达成,可能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失败,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 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达成债务和解,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信托计划受益权、质押贷款债权等资产的全部权利转移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用于抵偿公司对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到期未偿还债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或估值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评估或估值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4. 公司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情况
(1)公司经营不善的风险
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虽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预计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同时公司正在积极采用债务和解等手段与存量债权人进行和解,降低财务费用,但是公司仍然存在经营不善导致利润持续为负的风险。极端情况下,公司可能面临退市甚至破产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由于部分信托项目未能按期兑付,公司目前存在较大金额的未决诉讼。如果最终法院作出不利于公司的判决,公司可能需要支付大额赔偿款项,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为应对流动性风险,目前公司正在相关部门指导协调下积极开展相关风险处置工作,通过稳妥化解风险、积极展业,逐步改善公司的流动性状况。但由于处置事项较为复杂,相关处置方案仍在深化研究论证的过程中,最终风险化解方案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 鉴于上述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股份减持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股份减持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农化工”)的股东扬州福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源化工”)持有扬农化工股票17,379,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福源化工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19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098,9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减持价格不低于115.00元。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福源化工出具的《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减持价格不低于115元/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2006年,福源化工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扬农化工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福源化工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福源化工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利谱”)于2021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37%。
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股份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张建军先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1,738,000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股份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张建军先生以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1,735,000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张建军先生以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3,803,000股,减持数量过半。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收到张建军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张建军先生以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的方式已累计减持2,233,500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军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张建军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张建军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4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 2021-07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6日,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夏可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942,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一致行动人谢国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905,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持股5%以上大股东夏可才先生,计划自2021年3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暨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2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9%。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21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夏可才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70,0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8.03元/股-9.4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减持后,夏可才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342,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
截止2021年9月6日,夏可才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70,0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8.03元/股-9.4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累计减持超过1%。减持后,夏可才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942,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夏可才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夏可才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督促夏可才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友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及“台华转债”转股导致股份被动稀释所致。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东权益变动比例、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1年9月6日公司总股本834,985,502股计算,对比的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截至施清岛先生最近一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2020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832,044,654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61.67%减少至60.4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9月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创友投资通知,其于2021年9月2日至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8,32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64%。同时,受到公司可转债转股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0.2172%。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61.67%减少至60.46%,合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2、一致行动人福華環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3、一致行动人施清岛先生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创友投资于2021年8月11日披露减持计划,其计划将于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430,000股,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4.98%。其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79万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2.9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64万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友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32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64%,该减持计划还未实施完毕,公司今后将继续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台华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 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收回理财的受托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回理财产品名称: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93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本次收回理财本金金额:6,000万元
●本次收回理财收益:101.88万元
一、本次到期收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公司已收回该理财产品自有资金本金和收益,相关协议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78
债券代码:113014 债券简称:林洋转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
转股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林洋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及实际控制人陆永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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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陆永华: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18号文同意,公司3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17年11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林洋转债”,债券代码“113014”。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林洋转债”自2018年5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80元/股。由于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8日、2019年7月19日、2020年7月17日和2021年7月9日实施了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林洋转债”转股价格于2018年7月18日起由8.80元/股调整为8.76元/股;于2019年7月19日起由8.76元/股调整为8.59元/股;于2020年7月17日起由8.59元/股调整为8.54元/股;于2021年7月9日起由8.54元/股调整为8.44元/股。
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1年9月6日期间,累计共有947,227,000元“林洋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2,227,292股,其中70,262,710股转股来源为新增股份,41,964,582股转股来源为回购专户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由1,793,603,097股增加至1,863,865,807股。公司控股股东华虹电子所持公司股份仍为715,241,427股,持股比例由39.88%下降至38.37%,被动稀释1.51%;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永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仍为79,852,500股,持股比例由4.45%下降至4.28%,被动稀释0.17%。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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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