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0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8日,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年2月19日一2021年8月18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上述1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监事吴彧女士的亲属吴飞先生,因输入交易指令时操作失误,不慎买入公司股票,于次一交易日的第一时间忙于“改正”,全部卖出公司股票,从而发生了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8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上述公司监事吴彧女士的亲属吴飞先生,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吴飞先生已出具承诺函,自查期间发生的股票买卖系其误操作,在其交易期间并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并承诺自愿承担其误操作的后果。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杨维坚先生、赵健民先生、王开伟先生林兢女士、徐培龙先生、严弘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全部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林兢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乔营强、敖菁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3,5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531】(机构客户)
●产品期限:186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5月22日,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1年6月7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317】(机构客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9月7日公司已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4,000万元,实际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5.69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11.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011.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36.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4.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26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4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保底类存款产品,产品期限为186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国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50%。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风险提示
尽管保底类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连云港涌诚”)分别持有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生物”)6,076,136股、912,500股、456,2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0.76%、0.38%。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3家企业均受自然人陈金霞女士控制,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44,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2021年2月5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44,88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2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6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且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7,2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且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出具的《关于东方生物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 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上海祥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均为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8月16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 1、竞价交易减持的减持时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10月11日至2022年4月10日);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时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9月14日至2022年3月13日)。
2、上海祥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6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7,2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以上两种方式的最终实际减持比例,将根据市场价格自主确定,合计减持额度不超过7,444,886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20%。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4、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企业违背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本企业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 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企业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 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自主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前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1年9月10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9日
至2021年9月10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5:00至2021年9月10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5:00至2021年9月10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一80489305;
传真电话:010一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1-027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7日14:00一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5日下午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wf@wfgf.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21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文峰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17日14:00-15:00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1年9月17日14:00-15:00
2、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贾云博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缪喆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黄明轩先生、董事会秘书何兰红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欢迎投资者在2021年9月17日14:00-15: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
2、投资者可在 2021年9月15日17:00 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wf@wfgf.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wf@wfgf.cn
电话:0513-85505666-9609
传真:0513-85121565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互动内容。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1-028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9月7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2%。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72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1-023)、于2021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1-02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9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2%,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72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65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一乙”)持有公司股份102,070,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3%,其中尚有102,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西藏一乙拟自2021年6月8日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公司总股本1%。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西藏一乙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西藏一乙在此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持股5%以上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持股5%以上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并于5月20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方式购买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组上市。
根据西藏一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主要为了清偿债务,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西藏一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目前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西藏一乙的股票仍处于质押状态,存在因减持规则的限制及不能解除股票质押导致本次减持计划不能全部实施的风险。西藏一乙将根据清偿债务需要、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