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9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国有股东股份承继的提示性公告

2021-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1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魏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6%;董事兼副总经理边慧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5%;董事宗永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4%;监事会主席董清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4%。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4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江苏沿海及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魏新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边慧娟女士、董事宗永进、监事会主席董清良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拟减持各自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53,750股、52,500股、50,000股、50,000股(以上拟减持股份数量均包含本数),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魏新女士、边慧娟女士及董清良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结果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根据股东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魏新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边慧娟女士、监事会主席董清良先生告知,现将减持进展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①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股东减持前持股比例按照以最近公告日(2021年7月3日)披露的总股本471,480,910股计算。

②可转债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30,000,000股。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东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1年9月6日公司总股本483,660,404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实施期间内,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靖安洪大”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8.65%(以前次权益变动当时总股本,即1,895,199,499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靖安洪大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变为7.29%(以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为基数计算)。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送达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9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1,83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的1.1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4,902,4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16,935,000股。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为自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9,015,401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从9.76%减少至8.65%。

3.本次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4.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上述“减持比例”为信息义务披露人减持股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的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上述“占原总股本比例”为信息义务披露人前次权益变动公告持有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1,895,199,499股)的比例;“占总股本比例”为其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0,828,712)的比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公司于2020年9月7日、2021年3月30日、2021年3月31日及2021年8月17日依据靖安洪大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分别发布靖安洪大的三次减持计划及更正公告;其中2020年9月7日、2021年3月30日、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靖安洪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尚余14,605,887股未完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尚余22,081,574股未完成。

4、本次减持主体靖安洪大为公司5%以上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甘肃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21-030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甘肃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3号祁连山大厦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脱利成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罗鸿基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购置中国建材西北材料研发中心用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建设夏河祁连山安多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产能置换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无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婷、盛雪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甘肃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号”文核准,发行数量154,080,92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5,599,933.30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0年8月1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879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5,599,933.3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01,599.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34,298,334.0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合理规划使用募集资金,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审议通过后一年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现金管理累计发生额16.5亿元,其中15亿元已到期,累计余额1.5亿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审计部将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相关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志远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霞玲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3名高管列席了会议,4名高管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0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2.0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立峰、姜羽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青岛知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灼创投”)持有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3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782%。该等股份为知灼创投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知灼创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81,000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381,000股,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381,000股,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

2021年8月27日,公司收到股东知灼创投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1年8月27日,知灼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低于5%。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2021年9月7日,公司收到股东知灼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知灼创投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15%,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会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知灼创投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国有股东股份承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89号),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以及我局2021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我局自2021年6月起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

你公司存在部分董事未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且未出具书面请假说明、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统计错误等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善

你公司董事长王慷未对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股权激励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

你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未记录董事发言要点,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二、内控管理和会计核算存在问题

(一)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失

你公司对销售业务、销售回款、销售服务费管控不到位,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三十六的规定。

(二)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你公司在联营公司西安迅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至2020年连续亏损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未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第十八条的规定。

此外,你公司还存在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和计提过度依赖审计机构,信息系统不能满足企业会计核算实际需求等问题。

上述情况反映出你公司在公司治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企业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忠实、勤勉地为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二、你公司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你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整改计划和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内部问责,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有股东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以下简称“交大创新”)因注销清算,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6,346,012 股(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占公司总股本的3.97%)承继至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资产”)。

● 本次股份承继完成后,交大创新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交大资产持有公司股份17,544,857股,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上述股份均处于限售期。

● 本次股份承继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 本次股份承继未触及要约收购义务。

一、本次股份承继基本情况

公司国有股东交大创新原计划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6,346,012 股(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占公司总股本的3.97%)无偿划转至其一致行动人交大资产,详情参见《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国有股东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现因办理程序变更,北京交通大学决定对交大创新清算注销完成后再履行公司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交大创新已2021年5月18日注销。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北京交通大学的通知,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规范和加强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资产公司承继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持有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清算后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由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继。

本次股份承继完成后交大资产将继续履行交大创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承继前后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股份承继双方基本情况

(一)股份过出方

名称: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3248976L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路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第11号楼(第8公寓)857、858、860室

法定代表人:侯晓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北京交通大学持有100%出资额,为其实际控制人,已于2021年5月18日注销。

(二)股份过入方

名称: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2041874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44号科教楼806室

法定代表人:沈永清

注册资本:11,594.15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

北京交通大学持有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交大创新和交大资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北京交通大学控制。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份承继完成后,交大创新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交大资产持有公司股份17,544,857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本次股份承继前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状态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承继完成后的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触及要约收购。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国有股东股份承继工作尚需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承继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