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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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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扬淳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21-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069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华转债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8051 债券简称:光华转债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华转债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成都亚克力板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以下简称:“欧神诺”)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佛山欧神诺云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63,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1)信中山银最保字第103号),公司为欧神诺与中信银行中山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2021)银信字第065号)提供债权最高余额为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及欧神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1)信中山银最保字第104号,(2021)信中山银最保字第105号),公司及欧神诺为佛山欧神诺云商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中山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2021)银信字第066号)提供债权最高余额为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62,572万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2.1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53,5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0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欧神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9,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1%。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中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欧神诺与中信银行中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1年9月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光华转债”, 将按照100.7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光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光华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7日

3、“光华转债”赎回日:2021年9月8日

4、“光华转债”赎回价格:100.7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且当期利息含税)。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1年9月13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9月15日

7、“光华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9月8日

一、“光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31号”文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公开发行了249.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93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1号”文同意,公司24,9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月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光华转债”,债券代码“128051”。

根据相关规定和《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2019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光华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03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0.8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3日,光华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6月13日起由原来的17.03元/股调整为16.95元/股。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 年7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光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将“光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人民币12.72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

二、“光华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情况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知“光华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司自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9月7日共计发布了十四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光华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三、“光华转债”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的情况说明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光华科技”;股票代码:002741)自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27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光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2.72元/股)的130%。已触发“光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光华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光华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光华转债”。根据可转债赎回时间安排,2021年9月8日为“光华转债”赎回日,“光华转债”自2020年9月8日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光华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光华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2021年9月13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9月15日为赎回款到达“光华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光华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光华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4-88211322

邮箱:stock@ghtech.com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奥瑞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1-05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9月7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奥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50元/股)的130%。后续可能会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奥瑞转债”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00号”文核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1,086.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8,68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37号”文同意,公司108,6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奥瑞转债”,债券代码“128096.SZ”。

根据相关规定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奥瑞转债”的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4.70元/股。

2020年6月,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70元/股调整为4.64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0-临056号)。

2020年10月,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64元/股调整为4.52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0-临091号)。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12月,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由原来的4.52元/股调整为4.54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0-临107号)。

2021年6月,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54元/股调整为4.50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临039号)。

二、“奥瑞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9月7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奥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50元/股)的130%。在未来十个交易日内,若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50元/股)的130%(含130%),将触发“奥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奥瑞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一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奥瑞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世如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3,594,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05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5,71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258%。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参会的股东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83,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下同)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94,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张艳列席了本次会议。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33,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56%;反对851,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220%;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33,2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9.0961%;反对851,7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7899%;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140%。

同意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3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4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00,640,000.00元。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1-04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会议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一、说明会类型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定于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国永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晓娟女士、财务总监戚存国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6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zhengquan@zhiyanggroup.com)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3-3580242

联系邮箱:zhengquan@zhiyang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H股子公司部分境内未上市股份

申请“全流通”事项获香港联交所批准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H股子公司部分境内未上市股份

申请“全流通”事项获香港联交所批准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上市子公司参与全流通事项及公司申请所持内资股股份全流通的议案》。公司H股上市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拟参与“全流通”事项,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康德莱医械内资股股份42,857,142股全部申请转换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换”),并委托康德莱医械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出H股“全流通”的申请及办理本次股份转换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经向中国证监会提出H股全流通申请,康德莱医械于2021年8月1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境内未上市股份到境外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0号),核准公司所持有的康德莱医械境内未上市股份42,857,142股全部转换为境外上市股份,相关股份完成转换后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

收到上述核准批复后,康德莱医械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份转换涉及的各项工作。经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康德莱医械于2021年9月7日获得香港联交所出具的上市批准,核准公司持有的42,857,142股H股上市及买卖。

上述股份转换及上市事宜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的内资股注销登记程序。公司预计公司所持有的42,857,142股H股将于2021年9月10日完成H股转登记业务并存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运作的中央结算系统,并于2021年9月13日上午9时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起诉(反诉)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被反诉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技”)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 本诉涉案金额:108,165,140.40元。

● 反诉涉案金额:29,109,00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受新收入准则影响,该项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2019年、2020年没有确认收入和利润,因诉讼事项尚未有生效判决,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

2021年1月11日,长峰科技(本诉原告,被反诉人)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本诉被告,反诉人,以下简称“西藏移动”)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交付使用设备的未付费用及利息、集成服务费、运维服务费、律师费等共计108,165,140.40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针对本诉,西藏移动依据2019年12月双方签订的《统一基础云平台建设项目承建单位意向性协议》提起反诉,要求长峰科技向西藏移动返还进度款29,109,000元。

2021年9月6日,长峰科技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藏01民初13号,判决西藏移动向长峰科技支付设备及集成服务费3881.2万元;驳回长峰科技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西藏移动全部反诉请求。

本次诉讼因诉讼事项判决尚未生效,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8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万里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万里股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再次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万里股份关于继续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继续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

延期期间,公司协调各方加快工作进度,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待进一步完善,公司及股东方正在就相关事项进行论证考虑,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继续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尽快落实相关事项,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安宁钒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材料”)因经营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近日收到了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安宁材料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二、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1、名称:攀枝花安宁钒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1MA64NXKF7T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罗阳勇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2日

7、营业期限:2021年05月12日至长期

8、住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8楼827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铁合金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颜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颜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攀枝花安宁钒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7日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两项议案,现就会议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9月22日下午14:30在公司B座14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除上述补充的内容外,其他内容均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借出该笔款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全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容科技”)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全容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或采取担保等措施。为维护公司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取消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7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投资”)持有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工创投”)32.5%股权,是华工创投的第二大股东。

华工创投于2020年7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94,126,270股股份,占天喻信息总股本的21.89%。2020年12月11日,华工创投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喻投资”)为转让天喻信息股份的受让方,授权天喻信息经营层与同喻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21年9月3日,华工创投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其协议转让予同喻投资的94,126,27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9月2日。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前,华工创投持有天喻信息102,727,390股股份,占天喻信息总股本的23.89%,为天喻信息的控股股东;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华工创投持有天喻信息8,601,120股股份,占天喻信息总股本的2.00%,不再是天喻信息的控股股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华工创投转让天喻信息21.89%股份完成后,预计增加华工创投净利润约4.09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华工创投持有的32.5%股权按权益法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对2021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1.33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约为24.1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类份额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证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811,C类00576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欧基金决定于2021年9月8日(含)起按如下规则对本基金各类份额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1.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中心对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超过1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

2.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渠道对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超过1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

对于2021年9月8日之前已参与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账户,同样适用上述规则。

实施上述限制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如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除上述安排外,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以及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

鹏扬淳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23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21年6月2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9月20日。

由于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金额已满足提前结束募集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鹏扬淳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扬淳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扬淳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9月7日,即自2021年9月8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21年6月15日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官网上的《鹏扬淳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扬淳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鹏扬淳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