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2),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关于债权转让事项的通报函〉以及全资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暨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公司与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瑞禾”)的债务纠纷事项,东莞瑞禾申请查封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的24套房产,冻结了公司5家全资孙公司100%股权。2021年8月9日,东莞瑞禾与天津泽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泽悦”)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书》,东莞瑞禾将其对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转让给天津泽悦。此后,公司于2021 年8 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暨债务重组的议案》,经公司与天津泽悦友好协商,双方于2021年8月30日签订《债务清偿协议》。
2021年9月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2020)粤19执1975号之四《执行裁定书》,东莞中院裁定解除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3,000万元股权份额、持有的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4,972. 1874万元股权份额、持有的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份额以及持有的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00万元股权份额的冻结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权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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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权解除冻结的原因
2021年8月9日,东莞瑞禾与天津泽悦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书》,东莞瑞禾将其对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转让给天津泽悦。经公司与天津泽悦友好协商,双方于2021年8 月30日签订《债务清偿协议》,后续经东莞瑞禾申请,东莞中院裁定解除上述孙公司股权的冻结措施。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2021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东莞中院( 2020 )粤19执1975号之四《执行裁定书》,东莞中院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3,000万元股权份额的冻结措施。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4,972.1874万元股权份额的冻结措施。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份额的冻结措施。
四、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00万元股权份额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偿还天津泽悦债务及利息合计人民币34,940.33万元,尚未偿还青岛博扬基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务及利息合计人民币6,634.29万元。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东莞中院( 2020 )粤19执1975号之四《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关注和核实,现对有关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过董事会审议,相关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的相应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融资时机不利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未能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取得联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0%)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未清偿到期银行贷款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到期银行贷款仍未清偿,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因子公司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33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下午16:00一17: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访谈”栏目通过网络在线交流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021年9月6日下午16:00一17:00,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唐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海龙先生、财务总监李新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本次业绩说明会中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1、公司上半年净利率大幅提升,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2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4.6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5亿元,同比上升66.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5亿元,同比上升55.60%。主要得益于公司客户的订单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升,另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去年同期可比基数较低。
2、公司之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几个募投项目,目前建设进展情况如何?
答:公司非公司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共有4个,其中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项目正在建设之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实施完毕。谢谢!
3、公司下半年订单情况如何?
答:公司与下游客户是长期配套合作关系,具体订单情况以客户发出的排产计划为准。谢谢!
4、目前配套的长城汽车、比亚迪具体车型?
答:公司为客户配套的具体车型情况应客户保密要求,目前不方便透露,谢谢。
5、贵公司微信号2022校园招聘福利待遇中写到有股权激励,请问是否有股票回购计划?
答:公司暂时没有回购公司股票的计划,谢谢。
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详细情况请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访谈”栏目。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4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预先通过后附的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15日下午15:30-16:3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15:30-16: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网络交流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公司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李强先生、财务总监朱在祥先生、董事会秘书游祖刚先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入业绩说明会专区,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4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xh-dsb@163.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3157099
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xh-dsb@163.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3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90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
● 会议召开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17:30前通过电子邮件(ir@dynagreen.com.cn)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说明会定于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行,召开方式是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乔德卫先生、总经理仲夏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曙光先生以及财务总监易智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ir@dynagreen.com.cn),邮件标题注明“601330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16:00-17:00 登陆上海证券
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33631280-8010
3、联系传真:0755-33631220
4、电子邮箱:ir@dynagree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形式。
● 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9日下午17:3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通过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公司治理等情况,公司将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允许地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地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15:00一16:00;
2、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崔巍先生,总经理张建峰先生,财务总监汪升涛先生,董事会秘书顾怡倩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0日15:00一16:00之间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9日下午17:3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通过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512-63430985;
3、传真:0512-63092355;
4、邮箱:htgd@htg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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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1-102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金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开发区共同投资4亿元(其中丰元锂能出资2.5亿元,安徽金通出资1.5亿元)设立一家由丰元锂能控股的合资公司安庆丰元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首期规划建设年产能不超过2.5万吨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等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丰元锂能与安徽金通已签署完毕《投资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与之前披露信息无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请参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协议的签订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告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新增案件收到应诉通知书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新增诉讼涉及金额:3,812.59万元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在诉讼审结之前,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于近日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1)晋01民初959号)等相关材料,原告汪喜敬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金额为人民币823,124.46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汪喜敬
被告一: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徐佳东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合计823,124.46元。
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徐佳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3号。原告汪喜敬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财务负责人(代)徐佳东就上述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尚有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36项,涉案金额合计3,730.28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审理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增案件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1-069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被动稀释以及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被动稀释,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转融通出借业务,导致持股数减少。
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3月4日,通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转融通出借业务借券公司股票3,150,000股,持股比例由20.00%下降为19.70%。
2021年4月1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322,448,97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081,272,100股增加至1,403,721,079股。世纪地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19.70%下降为15.18%。
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25日,世纪地和通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转融通出借业务到期还券,持股比例增加至15.40%。
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31日,世纪地和通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转融通出借业务借券公司股票7,850,000股,持股比例下降为14.84%。
综上,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8月31日,世纪地和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被动稀释及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到5%。本次权益变动前世纪地和持有公司股份216,201,57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0%;本次权益变动后世纪地和持有公司股份208,351,57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14.84%。
注:世纪地和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借出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世纪地和在3日内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报告书已于2021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16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于2020年9月8日、10月9日、11月9日、12月8日、2021年1月11日、2月9日、3月10日、4月8日、5月7日、6月7日、7月8日和8月9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7、2020-141、2020-151、2020-154、2021-008、2021-016、2021-017、2021-031、2021-040、2021-051、2021-054和2021-0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021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31号),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中关于新规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适用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2018年11月修订)中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公司生产运营一切正常,在中国证监会作出正式处罚决定前,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的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21年9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讨论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为做好回复工作,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现申请延期至2021年9月17日前完成。公司将积极协调组织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75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全力把握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行业的市场爆发机会,进一步夯实、提升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鸟消防”)在应急照明及智能疏散领域的竞争力,持续扩大公司规模,巩固市场地位,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总计人民币26,334万元向天津优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其所持广东禾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禾纪科技”)57%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近日,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标的公司禾纪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目前,公司直接持有禾纪科技57%股权,禾纪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左向照明有限公司均成为公司下属控股企业。
公司旗下“青鸟消防”、“左向照明”、“中科知创”等品牌在应急照明与智能疏散领域形成多品牌产品矩阵,各单元间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对于公司紧紧把握疏散行业的重大发展机遇期将起到极其积极的作用。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邢修青先生,董事、总经理孙晓蔷女士,财务总监谢芳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亮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雪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告知函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上述告知函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91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1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 2021 年9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并协调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对《关注函》内容进行逐项落实及准备回复工作并经申请延期至2021年9月7日回复。由于此次关注函尚有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实和补充,经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关注函》回复时限适当延期。公司将加快进度,尽早完成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28078 债券简称:太极转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网”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总裁肖益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茜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1-056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在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期间,指定由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魏全球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全球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
公司已经选定董事会秘书人选,但由于其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因此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暂时空缺,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公司将及时进行聘任并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自2021年9月8日起,由公司董事长王志亮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公告。
王志亮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377-63865031
传真:0377-63137638
电子邮箱:wzl@hn508.com.cn
办公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负责人变更事项,并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变更前负责人:贾艳
变更后负责人:杨华
二、变更后工商登记信息
1、名称: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J0C9C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33层3306室
5、负责人:杨华
6、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4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