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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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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1-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公示及审核情况

1、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日,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7月26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审核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中层管理人员、核心科技与业务人员、科技与业务骨干。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11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31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704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你公司披露多项董事会决议,涉及控股子公司股权收购、转让以及关联交易等多个事项。相关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根据本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告显示,公司拟受让自然人股东张誉萨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15.31%股权,交易金额拟定为4,5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融资租赁公司76.90%的股权,张誉萨将持有融资租赁公司23.10%的股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部分受让自然人股东张誉萨持有股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说明本次仅受让部分股权的原因,公司与张誉萨是否存在关于剩余股权等的相关安排;(3)说明本次受让价格的依据和合理性。

二、公告显示,公司拟与吉利省中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将转让公司持有的中珠中科干细胞基因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中科)51%股权,交易金额300万元。中珠中科成立至今尚不具备生产能力。公司董事长叶继革投反对票,认为干细胞项目具有发展前景,符合公司产业规划,建议保留。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转让中珠中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2)详细说明中珠中科成立时间、干细胞项目已投入资金和已有的专业人员、专利和专有技术情况,以及预计的生产时间;(3)针对董事反对意见的说明。

三、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分别拟与关联方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物业)签订物业相关合同,交易金额分 别为107.76万元和93.03万元,服务期限分别为1年及6个月。请公司补充披露:(1)详细说明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的合理性;(2)说明公司与关联方中珠物业合作的原因及必要性;(3)披露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中珠物业开展的关联交易情况。

四、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尚有5.07亿元欠款尚未还清。同时,因中珠集团子公司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珠医疗被强制执行形成代偿款,潜江中珠剩余约9,502.04万元尚未偿还。请公司结合控股股东中珠集团目前的资信情况、资金实力、债务情况,进一步披露是否已有偿还方案及偿还时间,后续拟采取何种措施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维护好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请公司于五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工作函》的全部内容,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就《工作函》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工作函》中的问题回复尚需进一步确认、补充与完善,公司拟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工作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5万元、29,995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6994、(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6995

● 委托理财期限:92天、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及2021年5月8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5)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8,596,49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999,98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09,9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1,689,99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20CDA40010》验资报告。

3.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2021年9月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具体情况如下:

2.2021年9月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1)产品名称:(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6994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挂钩标的: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

(4)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8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9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9月6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1)产品名称:(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6995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挂钩标的: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

(4)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8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9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9月6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该等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防范措施:1、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2、公司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3、公司将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98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购买的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共6亿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期末(即2021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4.78%。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意见

(1)天味食品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天味食品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83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梁熹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毕巍先生、独立董事于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辉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特别决议议案:1-8,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已剔除董监高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昌慧、林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733,761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3,716.59万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232.95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4,194.0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289.60万元。2019年3月27日,主承销商长江证券将募集资金净额181,289.60万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4,194.03万元,合计185,483.63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2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2021年6月末,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项目已结项,项目截至2021年5月25日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7,039.07万元(含本金6,492.30万元、理财投资收益516.88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9.90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为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建设银行金华支行: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28期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预先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建设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1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52,030.80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末货币资金的8.5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含本次)本金余额为73,600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末货币资金的48.4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列报于“货币资金”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息收入”。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具体表现为:银行保证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实际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风险;公司无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权利,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产品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并实施好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9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总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均为2020年数据(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